美決定在對華光伏案追溯徵收反補貼稅
2012-02-02   作者:孫韶華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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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部網站2月1日消息,美商務部1月30日在聯邦紀事上發布公告,就對華太陽能電池(板)雙反案做出反補貼緊急情況初裁。美商務部認為,中國太陽能電池製造企業在2011年10月至12月的較短期間內,向美國大量出口太陽能電池,其數量和金額與2011年7月至9月期間相比,激增了15%以上。為防止難以補救的損害,美商務部決定將在2012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補貼稅率後,向前追溯90天開始徵稅,即2011年12月3日以後進口至美國的中國涉案産品均將被徵收反補貼稅,而通常情況下,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是針對初裁後進口的産品徵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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