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員發短信向15人洩露CPI數據被判入獄六年
2011-12-04   作者:  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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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財新網報道,中國首例CPI數據泄密案已於近日宣判。記者近日獲得涉案人之一伍超明的刑事判決書,得以獲悉伍超明涉案的全部過程。伍超明是央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因多次以手機短信的方式向15個業內人士故意洩露國家宏觀經濟數據,涉嫌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伍超明曾簽署保密協議

  據悉,央行價格監測分析小組每季度都要出一份價格監測的分析報告,伍超明也是負責撰寫這個報告的工作人員之一。在報告完成之前,通常宏觀經濟研究處會召開價格監測行外專家諮詢會。負責撰寫報告的人會得到相關材料。這些材料有的註明保密期限,有的註明“內部材料,僅供內部使用”。國家經濟數據公布之前,召開會議時,每次都會首先説相關數據還未公布,僅供寫報告使用,不能洩露給他人。
  按照央行相關的保密制度,全行工作人員都要分級簽署保密協議,入職時也接受過保密教育。伍超明亦曾於2009年6月4日簽署過保密協議。

  未直接通過賣數據獲利

  檢方指控,2010年1月至6月間,被告人伍超明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間,違反國家保密法的規定,將其在價格監測分析行外專家諮詢會上合法獲悉的,尚未對外正式公布的國家宏觀經濟數據,多次以手機短信的方式向15個業內人士故意洩露。此前,記者查證後發現,這15個業內人士除了一名學者、一名證券媒體記者、一名央行天津分行人士,其餘12名人士均為券商或者基金公司人士,其中11名來自機構宏觀研究部門,一名來自銷售部門。其中包括博時基金、安信證券、華泰聯合證券、東方證券、國信證券、財富證券等機構的相關人士。
  據知情人透露,其中不少人是伍超明在為一些證券公司做課題時結識的,後來伍超明有時會被相關機構請去講課,但並沒有直接通過賣數據獲利。“是否直接獲利,並不是此案量刑的關鍵,主要還是根據涉及國家秘密的密級和項目的數量來量刑。”尚權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青松告訴記者。

  洩露行為累計達224次

  國家保密局出具的國家秘密鑒定書證實,伍超明自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洩露秘密級國家秘密共計27項,其中2項係重復計算,向多人洩露的行為累計達224次。經國家保密局鑒定,這些故意洩露的經濟數據中有224項宏觀經濟數據屬於秘密級國家秘密。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判決伍超明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有期徒刑六年。
  事實上,此類信息洩露情況在中國非常普遍。比如存款準備金率上調、加息等宏觀決策等被認為是疑似泄密的重災區。因為環節諸多,數據有可能在多個環節出現泄密點,而且由於信息傳送的範圍太大,調查、查處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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