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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兩年多,專家學者對這項惠民政策如何看待?還有哪些方面需要進一步完善?應當如何去做?記者採訪了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玲。 李玲&&,我國實行基本藥物制度,比其他國家更為複雜。這是因為,我國醫療衞生制度正在快速變動中,特別是我國醫藥行業還處在“小、散、亂”的初級發展階段,醫療服務體系還沒有實現公益性,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許多外部條件還不完善。 “基本藥物制度,上連醫藥産業,下接醫療服務體系。當前人們感受到的基本藥物制度帶來的一些問題,實質是醫藥産業和醫療服務體系長期積累的問題在基本藥物制度上的表現。”李玲説。 李玲認為複雜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我國基本藥物制度也具有藥物供應和醫療保障的功能。雖然我國已經建立了醫療保障體系,但是醫療保障的效率還不高,醫療服務和藥物供給的結構不合理,適宜技術、適宜藥物供給不足,過度用藥、不合理用藥非常嚴重。所以,我國的基本藥物制度,不能只從經濟上看減輕了患者多少負擔,更重要的是看在推進適宜用藥、轉變醫學模式、提高和規範藥物質量方面起到的深遠作用。 我國基本藥物制度起着撬動醫療衞生改革的作用。通過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撬動醫療機構運行機制改革,解決醫院的過度醫療、以藥養醫問題,扭轉醫生激勵機制。如果這些問題不解決,基本藥物制度就實施不了,即使實施了老百姓也得不到好處。從我國多年醫改歷程和基層醫改經驗來看,只有從取消以藥養醫入手,才能最有力地撬動各方面改革。這是因為,以藥養醫是當前醫生激勵機制扭曲的最大表現,特別是醫保擴面提標之後,藥物費用迅速增加,只要還留着一個藥物加成的口子,醫院就有各種辦法推高藥物成本。基本藥物制度,不僅僅是零差率,更是擠出了藥品流通環節的水分。 我國基本藥物制度還承擔着推動醫藥行業整合的作用。我國目前有上萬家藥物生産和流通企業,規模小,監管難,研發和國際競爭力弱,必須走結構調整、産業整合的道路。基本藥物制度統一招標採購,正是用市場化手段推動醫藥産業整合的有效辦法。在整合過程中,必然會有一些競爭力弱、規模小的企業淘汰,這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 基本藥物制度涉及巨大的既得利益。長期以來,我國已經形成了一個寄生在藥物流通産業鏈上的既得利益,實行基本藥物招標採購,一部分企業、流通環節以及部分醫務人員的利益都受到了損害,這也為改革增加了難度。 針對這種複雜性,李玲建議:一是要堅持方向,穩定政策。改革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以來出現的一些問題,除了工作不到位、改革進展不平衡之外,主要是由於舊體制機制同基本藥物這項新制度不適應。不是基本藥物制度本身的方向問題,而是基本藥物制度把原來固有的矛盾暴露了出來。例如,一些藥物供應不上,有的是因為生産和配送企業規模太小,有的是因為少數企業憑藉壟斷地位不接受招標,這都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來解決。 二是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優化招標機制,真正落實“量價挂鉤”,鼓勵醫藥行業結構調整。擴大基本藥物的招標範圍,像一些省份那樣,公立醫院使用的基本藥物也納入招標範圍,對一些用量小的特殊藥物,實行省際聯合招標或者全國統一招標。對一些獨家壟斷藥物和成本低廉的常用藥,在價格和用量穩定之後實行委託企業定點生産。 三是盡快推動縣醫院改革。當前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改出現的一些情況,一個重要原因是縣醫院沒有完成,縣醫院改革完成之後,就能擴大藥物招標採購的範圍,建立縣鄉之間順暢的轉診機制,也有利於新農合報銷目錄和基本藥物目錄的對接。這都有利於鞏固基層醫改和基本藥物制度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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