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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日前發布的2011年氣候變化綠皮書《應對氣候變化報告:德班的困境與中國的戰略選擇》稱,三峽工程並未導致氣候變化,其對氣候的影響範圍不超過20公里。 近年來,西南地區和長江中下流域先後發生嚴重乾旱,其中包括2006年川渝大旱、2009/2010年西南乾旱以及2010/2011年長江中下游冬春嚴重乾旱等,面對長江流域發生的各類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關於三峽大壩誘發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的説法爭論不止,三峽工程的氣候效應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對此,綠皮書認為,這些旱災的發生與我國大尺度的旱澇轉換規律和降水演變特徵有關,而與三峽水庫沒有直接關係。 該綠皮書援引數據稱,20世紀80年代前後長江流域經歷了一個多雨的時期,從1999年開始轉為少雨期,近十幾年來,長江流域年降水量減少了10%~12%,長江流域的乾旱正是在這種大的少雨氣候背景下發生的。 “研究表明,一個地區的暴雨發生需要從比它大十幾倍以上面積的地區收集或獲得水汽,三峽水庫不能左右比它面積大很多倍的區域性旱澇過程。”綠皮書認為,三峽庫區水汽主要來自孟加拉灣、索馬裏和中國南海及青藏高原的輸送,庫區水汽內循環不足5%。水庫蓄水雖使附近水汽的內循環有一定變化,但這種水汽內循環相對於外循環是微不足道的,不能導致比它面積大很多倍的區域性旱澇災害的發生。 由此,綠皮書認為,“實際上,長江流域近幾年發生的乾旱和洪澇等氣象災害主要是由海洋溫度和青藏高原積雪的變化造成大範圍大氣環流和大氣下墊面熱力異常所引發的,與三峽水庫沒有直接關係。認為與三峽水利工程建設相關聯是缺乏科學依據的,而且,研究表明,其對氣候變化的影響範圍不超過20公里。” 同時,綠皮書還預測,庫區氣候變化趨勢可能在某些方面産生影響。一方面,氣候均值的變化引起入庫水量增加,超出原庫容設計標準及相應的正常蓄水位而帶來水庫運行風險;另一方面,未來長江上游極端氣候事件出現的概率將加大,引起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可能對三峽水庫形成衝擊,對水庫調度運用和蓄水發電也將産生不利影響。 為此,綠皮書&&,在全球氣候變暖背景下,應做好應對三峽大壩上游和山區強降水引發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的工作。“由於氣候系統的複雜性,加上三峽水庫蓄水時間還不長,需要繼續加強對三峽庫區及周邊的氣候監測、影響評估和科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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