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款理財産品募集的大部分資金都當做銀行存款“沉澱”起來,真正投資的資金不到四成,銀行發行這款理財産品是否存在變相攬儲嫌疑?廣發銀行近期發行的一款産品65%都用於銀行存款,專家指出,這有借道理財産品攬存的嫌疑。
日前,廣發銀行發行了“薪加薪13號-靈用錢系列”人民幣理財計劃周周發111008期,該款産品的預期收益率在5.10%以上。其中,個人投資者資金起點5萬元,預期收益率5.10%;起點20萬元,預期收益率5.20%;起點50萬元,預期收益率5.30%。機構投資者起點金額50萬元,預期最高收益率5.10%。
而記者發現,這款産品募集資金的65%都用於銀行存款,35%投資於金融市場工具。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金融係副主任呂隨啟認為,這一設計有“借道理財攬存”之嫌,客戶的資金並沒有用於投資,而是作為銀行存款被固定下來了。他&&,通過理財産品吸納存款是很多銀行的慣用手段。
此前,銀監會曾多次批評個別銀行通過發行高利率理財産品吸收存款,以此繞過存貸比考核的不規範行為。銀監會副主席周慕冰10月下旬出席某論壇時曾指出,部分銀行將理財産品募集資金計入存款,以應對存貸比等指標考核,這是一種變相的高息攬存,名義上是理財,事實是存款。由於這部分資金缺乏風險緩釋機制,蘊含着很高的信用風險,客觀上擾亂了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