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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科集團最新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第三季度,中國創業投資暨私募股權基金中,富有家族及個人LP共2175家,佔總數量的47.8%,是中國LP市場中最活躍的一個類別。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的合夥人分為有限合夥人(LP)及普通合夥人(GP)。有限合夥人即真正的投資者,但不負責具體經營;普通合夥人有權管理、決定合夥事務,負責帶領團隊運營,對合夥債務負無限責任。 清科研究中心觀察到,目前市場上富有家族及個人的平均單筆投資規模在1,000.00萬元徘徊,部分個人投資者並未將個人財富主要配置到創投暨私募股權領域中來,即使在投資之後依然疑慮過多,與GP之間的信任度有待加強。 截至三季度,已披露可投資本量的富有家族及個人共1992家,可投資本量共計47.60億美元,僅佔投資總額的0.7%,可見當前富有家族及個人可投資於VC/PE基金的資産仍相對有限。縱觀本土富有家族及個人原始財富的歷史,主要是通過礦産、房地産和民間借貸等方式積累大量民間資本,然而近年來這些傳統投資方式利潤微薄,房市在限購令和限貸令的打壓下持續低迷;山西煤改令也讓炒煤團遭受不小損失。 清科研究中心研究員劉碧薇説,在2010年至今銀根收緊的狀態下,民營企業對資金的巨大需求缺口拉高了民間金融利率,我們也看到部分民間熱錢從房地産、礦産轉戰民間借貸。 以民間借貸發達的溫州為例,清科在報告中引用央行溫州中心支行2011年上半年進行的一次調查指出,溫州民間借貸市場規模達到1100億元,有89.0%的家庭或個人、59.7%的企業參與。規模龐大的民間借貸為溫州的中小企業提供了新的融資途徑,同時在2011年第三季度也凸顯其高風險的特性,初見報端的民企老闆“跑路”使民間借貸危機一觸即發,或將引發連鎖反應,嚴重威脅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以民間借貸作為主投資渠道的方式亟須合理規範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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