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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近日&&了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新政策,將在每年組織汽車企業實施一批新能源汽車重大技術攻關和産業化項目,由市財政按照企業項目投入的10%給予補貼。 新政策還包括,對於新能源整車生産企業,各類新能源汽車年産銷量首次突破1000輛、5000輛、10000輛的,分別給予30萬元、6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時,新能源汽車整車企業採購本地生産的動力電池、電機及電控系統等關鍵零部件,本地年採購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本地配套率達到20%以上的,以上年為基數,本地採購額每提高10%,由市財政給予10萬元的獎勵,最高獎勵資金不超過300萬元。 同時要求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鼓勵在供電、公交、環衛、郵政、出租等公共服務領域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將鄭州生産的、且符合國家標準的新能源汽車納入政府採購目錄,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汽車採購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本地生産的新能源汽車。單位購買本地生産新能源汽車的,市財政按國家補貼標準給予1:1配套補貼。 在基礎配套設施方面,鄭州市將把新能源汽車充電站建設用地納入城市發展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優先考慮、保障新能源汽車充電站建設用地需求。在城市路網、居民區、公共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重要公路沿線等地完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配套設施建設,對於經驗收合格的充(換)電設施,按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投資者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鄭州市政府同時確定了到2015年力爭新能源汽車生産能力達到10萬輛,銷售收入達到300億元以上,2到3個車型市場份額居全國前列,並力爭把鄭州市建設成為在全國有重要影響力的新能源汽車生産基地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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