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第三方銷售即將起航
2011-09-30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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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29日發布《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管理暫行規定》,自10月1日起實施。根據暫行規定,基金銷售賬戶的日常運作應當遵循“封閉運行、定向劃付、同基金投資人返還、自有資金分開交易、禁止擔保”等一系列原則。暫行規定鼓勵基金銷售機構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降低支付成本,保護基金投資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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