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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成為腐敗高發領域,在凸顯土地和礦産稀缺資源背後巨大的“權力尋租”空間的同時,集行政審批權和行政執法權於一身的國土管理部門存在的監督盲點和管理漏洞也暴露無遺。
“土地資源、房地産等背後的巨大利益,讓各種權力交織其中,更讓監督環節形同虛設。”江西師範大學政法學院法律系主任顏三忠認為,由於土地供給權由各級政府所轄的國土部門所壟斷,而部門權力又集中在主要官員手中,這種既不透明,又難以受到監督的公共權力為尋租留下了餘地。
長期關注研究重點領域腐敗現象的江西省政協常委李季仁認為,當前土地使用權審批和出讓環節不夠規範的情況較為嚴重,“未批先建、邊批邊建”問題比較突出,有的地方對土地的性質和用途沒有明確界定,有的地方不按規定公開經營性土地出讓信息或信息公開不及時、不充分,有的單位通過擅自批准變更規劃條件、調整“容積率”等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對房地産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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