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公開譴責金城股份隱匿重大擔保事項
2011-09-07 作者:吳黎華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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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6日發布公告,公開譴責金城股份存在未及時披露重大擔保事項行為。
深交所&&,金城股份於2002年前為原控股股東金城造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城集團”)向工商銀行遼寧省分行申請的多筆貸款提供擔保,金城股份直至2010年6月接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後才予以公告。根據判決,金城股份擔保責任涉及金額15687萬元,佔2002年末經審計凈資産的29%。
深交所決定,對金城股份及時任董事柏丹(董事長兼總經理)、才錦有、陳有和、馮德權、高成軍、胡守文等人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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