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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19日公布了《轉融通業務監督管理試行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以及相關配套草案,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將適時推出轉融通。 融資融券業務主要是券商把自有資金和自有證券出借給客戶,轉融通則是券商向金融公司借入資金和證券後再轉借給客戶,實質上是證券金融公司對券商的融資融券。 從風險指標來看,《辦法》規定,證券金融公司對單一證券公司轉融通的餘額,不得超過證券金融公司凈資本的50%;融出的每種證券餘額不得超過該證券可流通市值的5%;充抵保證金的每種證券餘額不得超過該證券總市值的10%。同時,為適應融資融券業務常規化的需要,證監會放寬了業務准入門檻。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自2010年3月31日啟動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以來,截至目前,共批准25家證券公司開展了融資融券業務。WIND統計數據顯示,截至8月18日,融資和融券的截止日餘額分別為329.69億元和2.60億元,其中融資餘額佔比99.22%,試點以來,全行業尚未出現一起強制平倉的風險。 “轉融通將刺激融券的業務量增長,但關鍵在於標的證券品種範圍能否擴大。”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經濟參考報》記者&&,目前現貨市場上活躍的證券品種還是以中小板和創業板居多。但目前融資融券的標的證券則主要集中在一些相對藍籌的大盤股上。“在標的證券的範圍方面,如果能拓展到中小板和創業板,對於把融券做大更有效果”。 董登新説:“(轉融通)會讓新股和次新股的波幅收窄,在做空機制的作用下,將對市場發掘合理的價格産生作用。同時對於現貨市場的莊家和投機者也會産生一定的威懾力,投機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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