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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則生亂!如果各個省級政府採購中心能夠抱團行動,一致對外,當前政府採購工作面臨的很多難題可能會迎刃而解!”談起當前形勢下的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問題,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主任劉恒斌頗有感觸地説。 由於在運行中暴露出不少問題,推動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已經勢在必行。對此,劉恒斌認為從當下來看,實施省際聯動政府採購,可能是一個不錯的突破口。 已從事八年政府採購工作的劉恒斌,對現行的政府採購工作機制非常熟悉,而且專門對存在的不足進行過深入調研。“在調研過程中,我的一個突出感受,是各地的政府採購中心組織過於分散。”劉恒斌説,以省級政府採購中心為例,雖然承擔的都是採購公務用車、辦公傢具、辦公自動化用品等通用産品的相同職能,但是僅就各省政府採購中心的歸口管理單位而言,目前就有9種之多。比如有些省級政府採購中心歸財政廳管理,有些則歸政府辦公廳或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管理。 由於從上到下沒有統一的上級管理機構,沒有統一的組織體系,導致各地的政府採購中心存在各為其主、各自為政的問題,導致各省級政府採購中心在採購物品時,很難形成規模效應。劉恒斌舉例説,由於不能一致對外,各省級政府採購中心在採購同一種車輛或辦公用具時,雖然面對的廠家都相同,但是採購價格卻千差萬別。特別是由於缺乏統一的標準,不少地區還出現了諸如違規採購豪華車輛、天價電腦之類的事情。 針對這些問題,劉恒斌認為打破部門藩籬,是解決許多問題的一個突破口。通過實施省際聯動政府採購,組成統一的“採購團隊”,各省級政府採購中心一致對外、一種聲音,可以收穫諸多效應。比如在採購某款車輛時,首先明確車輛配置要求和採購數量,然後確定一個省級政府採購中心為牽頭機構,其他各省級政府採購中心聯動配合,作為一個整體與汽車生産廠家接洽、談判,統一與生産廠家簽署框架協議,並共同執行協議。 劉恒斌分析説,實施省際聯動政府採購,可以大量節約減少各省級政府採購中心在分散洽談採購業務時,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可以避免供貨商實施各個擊破的戰略,增強政府採購中心談判時的影響力,壓低採購成本;可以壓縮個別政府採購中心工作人員和供貨商私下舞弊餘地,消除違規採購、超標採購等行為的孳生土壤,實現陽光采購和各地區之間商品採購價格的統一…… “當然,政府採購機制改革與完善是個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劉恒斌説,推動省際聯動政府採購工作,只是當前形勢下的一種嘗試和努力,從長遠來看加快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必須打破部分分割的局面,整合歸口管理機構,以形成一個管理統一、標準統一、監管有力、一致對外的政府採購機構體系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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