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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辦公廳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債券存續期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中介機構和地方發改委主動監管債市風險。對此,有分析人士認為,此舉是給債市投資者一顆“定心丸”,同時也是發改委防止為融資平台風險被動“買單”。 上海一券商交易員指出,最近成交的城投債有兩個特點,一是收益相對比較高,大部分城投債的票面利率可以達到6.5%以上,明顯高於5年期的國債年利率和其他企業債年利率;二是投資者多選擇跨市場上市品種,因為更容易出手,既可以在銀行間市場也可以在交易所市場交易,在交易所市場交易回購融資比較方便。 國家審計署統計,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10.72萬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6.71萬億元,佔62.62%;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2.34萬億元,佔21.80%;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相關債務1.67萬億元,佔15.58%。 一位銀行業分析師&&,由於此前在地方政府項目上,銀行爭相放貸,而那些項目公司又將短貸長用,因此,在銀監會清理規範平台貸款過程中産生了流動性問題,風險暴露由此而生。中金公司指出,從城投債餘額的到期分佈來看,近期償付壓力不大,風險主要在流動性風險而不是償付風險,嚴厲的限期整改辦法解決不了問題。 分析人士認為,未來平台貸款的償債能力首先取決於投資項目的運營效益,因為公路等基礎設施及園區是主要投資項目,而這些項目的盈利更多取決於宏觀經濟的發展,因此風險將更多地取決於各地經濟的發展。此外,融資平台的公益性項目的償債能力則取決於地方財政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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