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資源稅改革試點一年來,無論是已取得的成功經驗還是暴露出的分歧,都為資源稅改革下一步實施探索了道路,但資源稅改革未來的推廣路徑,仍然顯得有些撲朔迷離。
觀點甲:三大障礙或致全國推廣暫緩
中石油公布的季度財報顯示,今年一季度煉油板塊出現較大額度虧損,額度達到61.32億元,主要受到國際油價持續攀升的影響。據中石油獨山子石化公司向《經濟參考報》記者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企業每加工1噸原油就會虧損400元至500元,主要是由於原油價格攀升和財務、人工方面成本增加。
分析人士認為,新疆的優質油氣資源目前還保有較好的利潤空間,能夠抵消資源稅帶來的成本影響,但是對於東中部的油氣産區,其開採成本本身較高,額外的稅收可能抑制産量,從而影響國內能源穩定供應,甚至使已經出現的“氣荒”“油荒”加劇,此外還可能推高我國對進口原油的依賴,不利於石油安全。
另一方面,新疆油氣資源開採比例較低,涉及的相關利益環節相對較少,中石油和中石化在稅費徵收上能夠高效率執行,相比之下,東部地區油氣資源開採程度高,涉及利益環節紛繁複雜,中小企業徵稅執行效率不可預期,這也對資源稅改革在全國範圍推廣帶來阻礙。
再者,物價形勢是資源稅改革推廣需要考慮的又一個因素。國內通貨膨脹自2010年下半年開始抬頭以來,已連續數月高位運行,這其中資源要素價格的影響明顯,特別是發改委在2010年10月以來連續四次上調成品油價格。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資源稅改革會加重開採企業的稅收負擔,導致資源性原材料和基礎産品的價格上漲,而上游價格上漲會傳導到中下游産品,並向整體經濟面波及,形成物價在短期內上行的壓力。中國社科院財貿所財政室主任楊志勇也&&,今年在全國範圍內推開資源稅改革可能仍有難度,主要取決於今年的物價形勢。
觀點乙:資源稅全國推廣時機成熟
資源稅開徵至今27年間,中國社會發生了很大變化,私營企業、個體企業已經進入開採行業。分析人士認為,目前資源稅定位應從調整級差收益轉換到保護資源環境,即通過資源稅回收環境治理成本。
“資源稅不用看CPI臉色,”中國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説,“否則永遠沒有合適的時機,因為經濟處於低谷時要保增長,不能調高資源稅稅率,等經濟上去了,又説有通脹壓力,也不能調。”
他指出,現在就是調整資源稅的合適時機。從外部環境看,國際社會不確定因素增多,短期國際大宗商品價格下調可能性很小,且美元不斷貶值,國際貿易環境不斷惡化,高增長、低通脹的年代已經過去;從內部環境看,資源稅調整對CPI影響其實有限,“現在即使不能確定是最好時機,但至少不是最壞時機。”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指出,徵收資源稅不僅是以資源補償為目的,同時也是平衡上下游行業的經濟杠桿,今年應該是資源稅改革的過渡期,試點方案有望在年內大規模推廣。
專家:由點到片再及面
儘管業界人士對資源稅改革全國推廣“日曆”仍存爭議,但卻都認為,從長遠看,資源稅改革有利於提高資源開採行業整體水平,有利於發揮稅收對社會再分配的調節作用,改革的總體方向不會改變。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所博士生導師劉克崮建議,在改革推廣路徑上,可採取“兩線並行、梯次推進”的方式,即徵收産品範圍和地域範圍兩條線逐步擴大。他提出,實施産品範圍擴大的順序依次為:石油和天然氣→煤炭→金屬礦原礦→非金屬礦原礦→水資源;實施地域範圍擴大的順序為:由點到片再到面,首先在某個産品資源富集和管理有一定基礎的省份試點,而後擴大至若干資源富集省份,最後推廣至全國
劉克崮同時提出,資源稅全國推廣要特別注意兩個方面問題:一是稅、費、金、利、價聯動,應統籌設計和調整資源類企業仍在實施的其他稅費、基金、稅後利潤分配及價格政策,與資源稅實施方案相適應,避免企業、行業負擔過重。
二是研究實施超額資源稅。超額資源稅與企業經營管理、實際成本等無直接關係,是對資源産品因供求關係陡變引發價格大幅上升所帶來超常收益徵收的一種稅,即對超額部分實行累進比例稅率、分段計徵的計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