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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參考報》記者17日從接近國資委的權威人士處獲悉,繼6月28日&&《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産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之後,目前國資委正在針對央企境外投資監管,籌劃&&一系列相應的細化文件。 上述跡象顯示,國資委將進一步加強對境外國有資産的監管力度,通過增強文件的可操作性,對央企境外投資逐步規範到位。 儘管並未透露關於文件的更多細節,但上述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即將頒佈的一系列規範文件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對《辦法》中的一些條款進行細化和必要的解讀,增強可操作性,另一類是針對海外投資失誤的新個案,特別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事件,單獨發文進行警示,以免其他企業重蹈覆轍。對於追究境外投資失誤責任的具體辦法,上述人士沒有透露。 上述權威人士説,目前這些細化文件正在制定中,並不是所有細化文件都會對外公布,其中一部分會以內部文件形式直接下發到相關的央企。“任何投資不可能沒有風險,也不可能回避風險。隨着中央企業境外資産的增長,境外資産的監管實際上對國資委來説是一個新課題。”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説。 在邵寧的話語之外,是近幾年“央企境外投資逆勢提速”這一真實寫照。據國資委統計,截至2010年底,中國企業投資設立的境外企業超1.5萬家,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存量為2588億美元,境外企業資産總額超1萬億美元,其中,國有企業佔據半壁江山。截至2009年底,央企境外資産已超過4萬億元人民幣,當年利潤佔央企利潤總額的37.7%。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國資委頒佈規範央企海外投資兩個《辦法》之後,又傳來關於央企海外投資失誤的種種消息。先是中國鐵建發布公告稱,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公司承建的沙特輕軌項目預計凈虧損人民幣41.48億元。接下來中鋁再度上交了一份不太“漂亮”的答卷,其澳大利亞鋁土礦項目最終告吹,不僅浪費了前後近四年的時間,而且還因此項目損失3.4億元。 而在此前,包括中鋼集團、中化集團、中石油、中石化、中國中鐵、中國兵器等眾多大型央企都曾經在“走出去”失敗中付出令人咂舌的鉅額學費。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央企內部人士在電話裏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必須承認的是,由於我國企業“走出去”仍處於探索階段,境外資産投資暴露出的問題非常複雜,涉及文化、人才,甚至包括國有企業制度等諸多方面,央企境外資産運營中確實存在風險意識不強,重投資、輕管理等問題。 “央企在國內大都屬於壟斷型企業,國內對其有大量政策保護,雖然很多企業規模很大,但是核心競爭力卻不與規模匹配,所以在國際市場的競爭中表現差強人意。”中商流通生産力促進中心高級分析師梁煥磊對《經濟參考報》記者直言不諱地説。 高盛(亞洲)董事總經理哈繼銘認為,央企可以借助國外有經驗的金融機構、兼併收購方面專家的力量,對競爭調查、可行性的研究工作進行深層次的調查,準確的了解投資項目的相關情況,減少投資風險。除此之外,減小海外投資風險,國外的很多經驗也非常值得借鑒。 “在國資委的統一監管下,各個央企應該制定專門項目的負責人制度,並真正落實責任到人。”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荊林波副所長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他認為,與此同時,在做好市場調研的情況下,央企應推出企業的投資戰略計劃包括階段性的戰略,財務與人事的配合,相關風險預控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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