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介入浙江藥監局長黃萌案 湖州五企業涉案
2011-07-05   作者: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南太湖的平靜被打破了。
  6月27日下午3時許,現任浙江省藥監局局長黃萌在杭州被紀檢部門帶走調查。當晚,有現場居民看到,有警車駛至黃萌在湖州市陽光城的家中。
  據了解,黃萌一案已由中紀委介入調查。中維集團內部人士向本報證實,該集團高層在公司內部會議上向職工透露:“公司正在接受中紀委調查”。據悉,調查重點是黃萌當年任湖州市市長期間,在湖州絲綢集團改制以及湖州工業土地開發中存在的問題。
  至少有5家湖州企業涉及此案。湖州最大的絲綢集團中維集團董事長孫覺民7月4日向本報證實,今年3月7日紀檢部門從中維集團取走2000年至2004年間的財務資料,“查的應該是2001年絲綢集團改制的問題”。
  “之後紀檢部門沒有將調查結果反饋給我們,我們也不知道最新進展。”孫覺民説。
  據案件的舉報人和多位相關人士對本報記者證實,湖州美欣達集團董事長單建民今年春節以來已幾次被紀檢部門約談,目前仍被限制出境,該公司控股的美欣達股份是湖州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湖州譽華集團總裁朱又根4月被約談後至今未歸。
  本報7月4日撥打單建民手機,但被挂斷,尚未從正面證實此消息。
  此外,湖州兩家當地知名房地産企業的老總,也在被約談之列。
  黃萌長期在湖州市工業系統任職,經由市經委技改科科長、市計委副主任、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等職位層層上升。
  任分管工業經濟的副市長期間,黃萌曾參與絲綢行業改制,並兼任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主任。在湖州市長任上掀起加快中心城市建設和老城區改造的熱潮,當地人士評價他“能力強、有口才,有魄力,願幫人”。
  但黃萌本人與湖州幾大知名地産商的不尋常關係,在當地企業圈內也是公開的秘密。
  這幾家地産商的共同特點是,都曾以絲綢紡織為主業,在2000年國有企業改制高潮前後投身房地産。他們大多通過收購破産絲綢企業拿下工業土地,由市規劃部門將土地性質變更為商業用地後,用於房地産開發。
  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湖州譽華集團朱又根,他被認為是此次黃萌被查的導火索人物。
  朱又根1995年開始發跡於棉坯布生意,2000年成立浙江譽華集團湖州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註冊資金1000萬元,先後開發了米蘭花園和譽華小區等房地産項目。
  2008年湖州市前任國土局副局長毛千宏案發時,朱又根就曾在桐鄉接受紀檢部門調查。他當時涉嫌在八里店鎮的200畝土地徵用、勞倫斯超市項目和湖州師範學院東擴地塊拆遷等事情上向毛行賄和輸送利益。
  事隔三年後,今年4月朱又根再度被紀檢部門約談。本報記者多方證實其至今未歸,譽華集團近月來也被銀行停止貸款。
  今年5月,毛千宏當年的上級、原湖州市國土局局長唐建章被刑拘。此案的一位舉報人稱,唐建章涉嫌受賄的案情中,包括收受湖州美欣達集團的房産。但並未得到美欣達公司正面證實。
  舉報人稱,今年以來,美欣達集團董事長單建民和旗下房地産公司負責人均已被紀檢部門約談,單本人還被限制出境,表明美欣達與唐建章案和黃萌案確有牽連。
  知情人士稱,唐建章的落馬與美欣達下屬的一家房地産公司有關。這家公司以低價收購破産企業的方式拿下工業用地,再由政府調整土地規劃,回購土地使用權,其中的土地差價使該公司獲利千萬。當中的利益輸送除涉及唐建章外,可能還與黃萌有關。

  爭議“零資産捆綁改制”

  除土地問題外,引爆黃萌案的另一根導火索是中維集團。
  今年3月初,紀檢部門曾進入中維集團調查,並用集裝箱卡車帶走了該公司從2000年至2004年間的大批財務資料,以調查該集團2001年改制的問題。
  1997年起,在全國國有企業“抓大放小”改革中,湖州絲綢集團總公司旗下12家直屬企業先後破産改制,涉及國有資産存量19.8億元,並成立湖州絲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新公司集行政管理職能和經營企業於一身,既管理湖州絲綢行業,自身又經營蠶繭收購、進出口等業務。
  就在1997年4月,黃萌升任湖州市副市長,分管絲綢行業。而黃萌的姐夫、剛剛在湖州市轄下的安吉縣當了3個月副縣長的孫覺民,也在這一年3月被調到湖州絲綢集團總公司,出任法人、黨委書記和總經理。
  不到兩年後,2001年10月,黃萌在絲綢總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大會上宣布,經市長辦公會議決定,將對湖州絲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進行改制。具體方案是,公司的行政職能劃歸湖州市經委,經營部分改制為民營企業,成立新的中維集團,當中國有股佔10%,職工股、幹部股和管理層持股各佔約30%,其中孫覺民一人持股20%。
  這在當時的職工大會上引發質疑:“公司第一次改制後已轉危為安,為什麼又要改制?”
  對於當年的這一爭議,孫覺民7月4日向記者解釋説,“不是兩次改制,是改制分兩步走”。
  “第一次改制是下屬企業戴着絲綢總公司的‘帽子’進行改制,但絲綢總公司自己經營的企業並沒有改。2001年的改制,是湖州絲綢總公司作為國家優化資本結構重大項目,根據市政府的要求徹底實現政企分開”,孫覺民説。
  引起更大爭議的是改制的操作方式——“捆綁改制”。
  當時的一位參與者回憶説,當年進行資産評估的結果是,總體資産加上土地使用權後絲綢集團公司總資産為3.5億元。由於改制後需要支付員工補償金和未來的退休工資等,政府將這一部分資金記入所有者權益或者債務進行行政剝離,兩者相減得出1.1億元。
  而當年設計的“捆綁改制”,是將凈資産1.1億元的絲綢總公司和另兩家瀕臨破産、評估價值為1.1億元負資産的湖州大利新絲綢有限公司與雙林襪廠捆綁在一起改制。這三家企業正負資産抵消後得出零資産。
  批評者們認為,這一模式使得孫覺民等人輕易拿下優質資産成立現在的中維集團,享有原來屬於國家的收購和烘乾蠶繭的壟斷權力。
  但孫覺民並不認可這一説法。他&&,新管理者獲得凈資産的同時也承擔了政府的改製成本,“由於要支付工人補償金來用於身份置換,大利新公司和雙林絲廠的改製成本需要1.5億元,如果單獨改的話就要政府單獨拿錢出來,捆綁改制後絲綢公司凈資産除去支付自身勞動關係,餘下的則支付給另外兩家負資産企業”。
  依據1998年湖州市委28號文件,為鼓勵國有企業管理者參與改制而給予參與者的凈資産“獎勵”,也讓職工質疑。本報記者多方證實,在當年的凈資産獎勵中,孫覺民獲得200萬元,副總經理戴慧芳獲得100萬元,余雲亭獲得100萬元。
  而當年被計算在所有者權益作為負資産範疇的員工福利和員工工資基金,並未支付給員工,這使得改制的爭議聲增大。
  對此,孫覺民向記者解釋説,“當時應付工資實際上均已支付,員工福利基金和員工工資基金是支付完畢後剩餘部分,至今還在賬目上沒有動過。”
  改制的最終結果是,經股東大會選舉,孫覺民當選改制後成立的中維集團的董事長,並以持股20%成為中維的第一大股東和管理者。
  黃萌和孫覺民之間的親戚關係,讓這場改制更加飽受非議。對此,孫覺民&&:“當時我曾和組織部長説過,黃萌是分管工業的副市長,我們之間有親戚關係,為了避嫌,我是不是應該調到其它公司去,但是組織部門沒有將我調走。”

  土地“變性”謎團

  中維的改制問題,湖州的土地“變性”問題,這兩個黃萌案中的關鍵問題,又相互緊密相連着。
  湖州大利新絲綢有限公司當年被當作“改製成本”計算在“捆綁改制”中,然而改制後沒幾年,中維集團將職工補償金支付完畢後,將大利新賣給了大東吳集團。原先的工人被大東吳集團轉移到東門郊區新建的工廠內工作。
  “雖然過了兩三年,但土地價格還是以原先價格還給政府,其後政府收儲後將工業土地性質修改為商用土地,被大東吳集團用於開發房地産”,孫覺民介紹説。
  這種工業土地修改成商業土地無需掛牌,只需政府規劃部門許可,房地産企業補交一定土地出讓金,就可獲得大片土地。
  規劃部門的尋租空間也由此而生。毛千宏、唐建章這兩任市國土局高官的落馬,使黑幕被掀開冰山一角。
  2004年美欣達股份上市的招股説明書顯示,在當年美欣達旗下擁有大量工業園區的土地,這些土地在隨後的幾年中地價倍增。
  例如鳳凰路888號湖州經濟技術開發2號地塊國有出讓工業用地,2006年由湖州市土地儲備中心收回,湖州市土地儲備中心與浙江湖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對公司進行補償,土地使用權收儲價格為1122.86萬元,增值783.4萬元。
  毛千宏案的起訴書顯示,湖州譽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已與湖州八里店鎮政府達成了徵用200多畝土地的協議,為使徵用手續盡快辦理,公司董事長朱又根找到毛千宏。
  毛與朱達成了交易,朱讓毛以投資譽華公司所屬的湖州湖申船閘有限公司名義,還只出資6.5萬元,獲得10萬元股權憑證,並按股權憑證所載股權給毛分紅。
  朱得到的回報是,200多畝土地在毛簽字同意後報批徵用,然後經毛同意以協議出讓方式供地。
  在同一年,湖州譽華拆遷事務所有限公司股東朱又庭,為了順利拆遷勞倫斯超市120畝地塊和湖州師範學院東擴地塊,讓毛以投資拆遷公司分紅名義送給毛千宏5萬元現金。毛簽字批准了這兩個地塊的拆遷。
  而據知情人士介紹,朱又根原以建立勞倫斯超市項目進行“招商引資”名目迅速拿下的土地,此後項目卻遲遲引不進來。短短幾年後朱就以招商困難的名義,將這片土地自己用於開發商業地産,亦即現在位於湖州市美欣達路1025號的米蘭廣場和皇冠大酒店。
  就這樣,當年的絲綢企業改制後,大批工人下崗後生計艱難,卻只能眼看著當年的廠房土地上一座座華麗樓盤拔地而起,那些曾經的國企管理者搖身而成地産富豪。部分下崗工人多年持續上訪,湖州土地投入高産出低的怪象也引起上級政府的關注。
  隨着黃萌案的偵查推進,改制與土地背後的利益分配謎團將可望被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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