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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新拆遷條例”實施細則。其中規定舊城區改建需徵收房屋的,在拆遷時須先確定補償資金再徵收房屋,先補償後搬遷,如果多數人不滿拆遷補償方案,區縣政府則需組織聽證會修改方案。同時,明確禁止開發商參與拆遷活動。 此次公布的《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意見》基本延續了今年1月份國務院&&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實施意見》將規範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更好地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另外,拆遷安置房為拆遷過程中獲得的實物補償不受限購約束。細則中“房屋産權調換”指被徵收人可選擇房屋安置,政府提供房屋,實行産權調換並結算差價。對於符合條件的家庭,優先配租、配售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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