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剛剛上市未滿月的駱駝股份成了資本市場的熱點話題。據經濟參考報報道,駱駝股份及兩家子公司因環境違法問題被湖北省環保廳勒令停産整治或限期整改,並在發行期以及上市後刻意隱瞞這一重大事項。儘管駱駝股份矢口否認並不知情,但質疑聲已不絕於耳。這是繼哈藥曝出“污染門”後的又一因環境問題曝光的上市公司,同時浮出出面的還有駱駝股份的保薦機構太平洋證券,那麼作為保薦機構,又該為此事件負什麼責任呢?
涉嫌虛假陳述欺詐上市
今年4月份過會的駱駝股份6月2日掛牌,然而湖北省環保廳5月12日下發的《關於查處襄陽市部分鉛酸蓄電池環境違法問題的監察通知》(鄂環辦[2011]129號)顯示,駱駝股份所屬的3家公司因環保不合格,兩家被責令停産整治,一家被責令限期整改,這3家公司擁有駱駝股份的全部8條主要生産線,其中有4條生産線需要立即停産。奇怪的是,駱駝股份一直未對外公開披露此事
5月19日,環境技術網就刊發了《監察通知》文件全文,5月27日,東方財富網的“駱駝股份吧”裏就有數位網友透露:“湖北鉛酸蓄電池整治整改企業名單,駱駝股份榜上有名”,並透露了湖北省環保廳文件的具體規定,在此後的數日內,該貼吧一直大量充斥着該信息。
駱駝股份和保薦機構稱不知情
對於上述質疑,駱駝股份解釋稱,在今日公告日前36個月內,公司生産産生的污染物一直達標排放,不存在因違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的情形;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間,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未收到任何環保部門關於要求公司停産整治的通知,公司生産經營情況正常,不存在因環保原由而停産的情形。
駱駝股份在今日公告中強調,公司上市後,於2011年6月16日收到谷城縣環境保護局《關於落實縣政府加強鉛蓄電池及再生鉛行業污染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的督辦通知》,並按照相關規定,公司履行了披露義務,及時進行了披露。 公司保薦人太平洋證券出具的核查報告認可了公司的説法,並強調6月16日駱駝股份曾將收到的當地環保局督辦通知傳真至保薦機構。對於公司一直沒有正面回應的湖北省環保廳下發的監察通知,太平洋證券卻證實,谷城縣環保局的督辦函件裏提及了4份文件,其中就包括湖北省環保廳下發的《關於查處襄陽市部分鉛酸蓄電池環境違法問題的監察通知》。 需要關注是,太平洋證券此處的用語是“提及”,而且太平洋證券進一步透露,他們詢問了駱駝股份是否收到上述4份文件,駱駝股份明確答覆未收到上述4份文件中任一一份文件。照此推理,這份鄂環辦[2011]129號文件,雖然對駱駝股份所屬3家公司提出頗為嚴厲的處罰,但駱駝股份並沒有看到文件的具體內容,而僅僅是在6月16日谷城縣環保局下發的督辦函件裏看到了一個文件名。
市場相關質疑
投資者普遍疑惑的一個問題是,湖北省環保廳5月12日下發的文件,為何直到6月16日才出現在谷城縣環保局的文件中,期間又恰好是駱駝股份掛牌的關鍵時期。公司董秘對此作出了強調説明:從公司6月16日收到谷城縣環保局的督辦通知看到,行政公文送達流程是有一個過程的,一般情況下,省廳下文至市局,市局下文至縣局,縣局依據屬地管理原則下通知至公司。
在公告中,公司還透露自6月21日起公司本部廠區實施停産搬遷,駱駝海峽也已於6月20日正式停産。雖然這正是湖北省環保廳監察通知裏責令停産整治的兩家公司,但駱駝股份給出的停産理由均是搬遷。“本公告日前36個月內,公司生産産生的污染物一直達標排放,不存在因違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的情形。”依據此條表述,公司停産並非是回應湖北省環保廳的監察通知。 負責審慎核查的太平洋證券,在核查説明的最後一段話寫道,“隨後,本保薦機構諮詢襄陽市環保局負責人,該負責人明確&&,環境保護實行屬地監管,行政文件逐級下達,襄陽市及其以上級環保部門不會直接下達文件至駱駝股份。” 但遺憾的是,太平洋證券在了解到該文件只能由谷城縣環保局下達給公司這一流程後,卻並沒有去谷城縣環保局進一步了解後續信息。 同時,襄陽市環保局一位要求匿名的人士對記者説,駱駝股份説沒收到湖北省環保廳的《監察通知》是不可能的,省廳要求我局在5月22日之前上報整改情況,我局也要求各所轄縣市區環保局在5月20日之前上報整改情況,以便上報湖北省環保廳,“不通知企業怎麼出整改方案?” 記者在襄陽市&&了《監察通知》提到的另外兩家要求停産的企業,這兩家企業都對記者承認,在5月20日前已經接到《監察通知》,並被環保部門要求停産整治。
太平洋證券該當何責?
“被勒令停産後卻成功上市,駱駝股份股票發行無疑是證券市場的一大醜聞,在駱駝股份和保薦機構的公告裏依然是疑點重重,呼籲證監會徹查‘駱駝欺詐上市門’,還投資者一個公道和真相。”一位投資者對記者如此感慨。
被媒體揭露後,駱駝股份和保薦機構太平洋證券又一次以謊言面對投資者和監管部門,駱駝股份已然成為了市場質疑的風口浪尖,那太平洋證券就不該承擔任何責任嗎?
被認定環境違法的監察通知內容
湖北省環保廳《關於查處襄陽市部分鉛酸蓄電池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的監察通知》中稱:今年3月,環保部華南督察中心和我廳聯合對襄陽市鉛酸蓄電池企業進行了檢查,發現一批企業存在環境違法問題,並指出駱駝股份以及兩家子公司存在環境違法問題: 駱駝股份環境違法問題:1、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2、未落實衞生防護距離;處理措施:責令企業停産整治,限期完善環保與應急設施,搬遷衞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或企業。 駱駝海峽環境違法問題:1、生産中硫酸霧吸收裝置未投用;2、未落實衞生防護距離;處理措施:責令企業停産整治,限期完善環保與應急設施,搬遷衞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或企業,未經環保部門驗收不得恢復生産。 駱駝集團襄樊蓄電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駱駝襄樊”)環境違法問題: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處理措施:責令企業限期整改。
相關鏈結:太平洋證券
“太平洋證券的資本實力和資産規模仍顯偏小,在國內僅屬於中等規模的券商,無論是公司的凈資産還是凈資本,與位居前列的證券公司相比仍有很大差距。”這句同時出現在2008年預增方案和2011年預增方案中的自我介紹,可以説是太平洋證券的真實寫照。 根據WIND數據統計,以2010年前三季度已經公告的數據為標準,太平洋證券的營業收入、凈利潤、每股凈資本以及代表經紀業務的手續費和佣金凈收入在15家上市券商中均是倒數第一,雖然2010年承銷業務有所起色,但仍在倒數前三之列;至於資産管理業務,太平洋證券目前還尚未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