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一增一獎”探索城市用地新路徑
2011-06-10   作者:記者 陳先發 葛如江 姜剛/合肥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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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在安徽蕪湖市採訪了解到,針對近年來城市用地需求不斷增加、土地浪費流失嚴重等問題,該市利用“一增一獎”的經濟手段來撬動企業主動節約集約用地,即把國土資源管理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嚴把投資強度關,並通過財稅杠桿,大幅調高土地使用稅標準,增加用地成本。同時,蕪湖還制定獎勵政策,對土地利用率高、稅收貢獻大的企業給予獎勵,以此來倒逼土地利用率低的企業,要麼加快發展提高利用率,要麼關停並轉讓出土地,從而使土地資源得到了合理配置,優化了産業發展環境,促進了節約集約用地。

  密集政策重拳出擊遏制土地浪費

  近年來,在政績衝動的影響下,部分地方官員偏重發展經濟,招商引資時互相攀比政策環境,紛紛推出土地優惠政策,通過低價甚至是零土地成本的方式出讓工業用地。“企業本來要100畝地,蓋5層廠房就夠了,但卻搞花園式工廠,蓋1層廠房,要500畝地,甚至是要1000畝地。”蕪湖市委書記陳樹隆説,這必然造成土地資源的嚴重浪費流失。
  為促進節約集約用地,自2008年以來,蕪湖先後採取一系列土地政策措施,將國土資源管理列為對縣(區)政府目標責任考核,&&《蕪湖市節約集約用地考核辦法》,將單位土地面積産出率、畝均投資強度和建築容積率等10項指標,以佔25%的分值列入考核範疇。考核結果直接與建設用地、農轉用計劃和增減挂鉤周轉指標挂鉤。
  所謂“一增一獎”,一是增加用地成本。嚴把投資強度關,並通過財稅杠桿,大幅調高土地使用稅標準;二是制定獎勵政策。對土地利用率高、稅收貢獻大的企業給予獎勵,以此來倒逼土地利用率低的企業。
  蕪湖市嚴把投資強度關,提高用地的建築容積率。蕪湖市發改委總經濟師汪自強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今年3月蕪湖市修訂了新標準:國家級開發區、市區省級開發區和各縣省級開發區分別投資額不低於300萬元/畝、200萬元/畝和150萬元/畝;用地容積率也從去年0.8提高至1.0了。在新政策的制約下,近年來,一大批項目蜂擁而至,投資強度在不斷飆升,三安光電和德豪潤達兩個項目的投資都超過了1000萬元/畝。
  針對部分企業“圈地”不使用,或者不按標準繳稅現象,蕪湖於2008年制定了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將應稅土地年稅額標準分為5個等級,為2元/平方米到12元/平方米不等。去年又大幅上調了土地使用稅稅額,新標準的應稅土地調整為4個等級,年稅額標準調整為4元/平方米到15元/平方米。調標後,土地使用稅徵收標準總體上增加34%。
  蕪湖市財政局局長胡錫萍説,在企業的用地成本大幅提高的同時,蕪湖根據企業畝均土地稅收貢獻大小,按不同比例實行分檔獎勵。對畝均年度稅收貢獻在4萬元(含4萬元)-5萬元的企業,按其城鎮土地使用稅徵收額的50%給予獎勵;對畝均年度稅收貢獻在5萬元(含5萬元)-6萬元、6萬元(含6萬元)-10萬元和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企業,分別按70%、90%和100%給予獎勵。

  財稅杠桿撬動企業主動節約集約用地

  在財稅杠桿“一緊一松”的撬動下,企業已由原來的被動節約集約用地,轉變為主動節約集約用地了。胡錫萍説,實施土地使用稅徵收和獎勵政策後,土地利用率高、貢獻大的企業不僅沒有增加實際稅負,而且較原來稅負有所減輕;而土地利用率低的企業,將面臨大幅增加稅負的包袱,這就要求它們要麼調整産業結構,提高土地利用率,要麼關停並轉,騰出土地資源。現在,全市土地浪費流失現象大為好轉。
  在土地受限、擴大産能情況下,部分企業向空間要效益,土地利用率大大提升。大陸汽車電子(蕪湖)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朱光偉説,“5年來,公司用地保持在41畝,但通過改造老生産線,優化生産工藝,打造微型物流,銷售收入從2005年8億元提高至去年31.1億元,畝均投資強度達到1300萬元,平均每平方米産出率約11.4萬元。沒有新增用地,公司取得這些業績是被‘逼’出來的,下一步,公司將繼續挖潛增效,提高土地的綜合效益。”
  部分企業積極謀劃提高用地容積率,推動土地高效利用。美的集團蕪湖製冷設備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李敬濤説,公司在蕪湖有4個廠區,總佔地726畝。去年生産540萬台空調,銷售收入為145億元,預計今年産能將達600萬台。在産能和土地使用成本不斷增加的背景下,公司已經籌劃整合現有分散的廠區,興建一座佔地2000畝的新工業園區,除製冷公司50%的佔地外,還將美的集團在蕪湖的物流、電機公司整合在一起,建造由2層擴展至3層的廠房,發揮企業的集聚效應,促進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
  此外,蕪湖市近年來還積極處置閒置土地。對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閒置期已滿兩年的,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去年該市採取依法收回、重新出讓、督促用地單位限期開工建設等措施,對15宗1289畝低效閒置土地進行了有效處置。
  蕪湖高新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胡光富説:“高新區近年來發展迅速,特別是去年升格為國家級後,一批具有較高科技含量的企業聚此投資,用地需求激增。”他認為,這倒逼着土地利用率的提高,一些企業因利用率低而被調整出核心區,如佔地30畝的蕪湖輕型汽配有限公司,去年被調整至南區。同時,收回閒置或利用率低的土地,去年共收回約800畝土地。
  另外,《經濟參考報》記者還了解到,受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影響,蕪湖各級政府堅持集約優先原則,在嚴把用地關口、拓展用地空間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按照産業和供地政策合理供地,不符合供地條件的一律不予供地,供地規模過大的相應核減用地面積,僅近兩年,該市就調整或核減了2000多畝土地。通過實施農村土地整治工程,以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為抓手,對田、水、路、林、村、房進行綜合整治,年均新增耕地10000畝。

  破解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仍需多方給力

  陳樹隆和胡錫萍等地方領導認為,政府在推動企業節約集約用地,發揮城鎮土地的最大經濟效益時,除了運用財稅政策杠桿外,還應將土地使用稅轉變為國稅,從項目規劃源頭提高工業用地使用率,並建立制度確保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切實落實下去。
  將城鎮土地使用稅轉變成國稅,實現國家和地方共享,厘清在徵稅過程中存在的模糊地帶,杜絕多收、少收現象的發生,確保稅收收入。對於土地使用稅,國家可用來增加糧食主産區的農民種糧補貼;增加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補貼;辦理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
  通過行政手段,從項目規劃源頭提高投資門檻,加大工業用地使用率。通過整合道路和高壓供電走廊,調整水系網絡布局,合理分佈公共設施和綠地,做好商業配套服務,提高土地可供水平,充分體現土地利用的綜合效益。
  盡快建立和完善耕地佔補平衡調劑機制,合理確定各地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和保護率;進一步完善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推行各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考核離任審計和“一票否決”。建議國家盡快制定在全國或省域內進行調劑平衡、推進耕地及基本農田異地代保辦法,拓寬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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