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通近三年,卻一直沒有通過環保驗收,膠濟鐵路客運專線正面臨停運。
本報記者5月12日從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公司了解到,國家環保部4月25日向該公司下達《督促履行通知書》,類似“最後通牒”的該通知書要求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公司將處於“違法狀態”的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在5月31日前停止使用。
“你公司逾期不履行,我部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並作為典型違法案件向社會公開。”環保部的“通牒”説。
據本報記者了解,環保部已經不是第一次針對膠濟鐵路客運專線下發類似文件,原因在於環保部認定該客運專線公司違反“三同時”制度同時並未取得環保部驗收。
風起環保
膠濟鐵路客運專線是我國建設的第一條高速客運專線。2005年4月1日,鐵道部與山東省政府簽署《鐵道部山東省政府加快山東鐵路建設會談紀要》,決定按照政府主導、多元化投資、市場化運作方式,省部共同籌資,在2008年前建成青島至濟南客運專線。
2006年3月7日,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批復同意按照《改建鐵路膠濟線增建四線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增建四線工程即客運專線)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及批復要求進行項目建設,並提出要求: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必須按規定程序申請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後,項目方可正式投入運營。
2006年9月30日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公司在山東省工商局核準註冊,其中山東省投入財政資金18.7億元,山東省國際信託公司作為山東省政府的出資方代表參股客運專線公司。工程於2007年1月8日正式開工,於2008年12月21日全線貫通投入使用。此後,濟南青島間每天對開動車組15對以上,運行時間接近二個半小時。
2009年8月,環保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於現場調查中發現,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公司沒有嚴格執行有關環保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有關“三同時”制度的規定。
驗收內情
根據上述情況,環保部於2009年9月10日發出通知,認為膠濟鐵路客運專線未經驗收就投入運行,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公司已違法並擬作出的處罰決定。
根據鐵道部《鐵路客運專線竣工驗收暫行辦法》規定,鐵路客運專線必須經初步驗收合格、安全評估並由鐵道部批准後方可投入試運營。
記者注意到,在環保部通知下發的第二天,即2009年9月11日通過鐵道部初步驗收,9月11日-14日通過安全評估,於9月22日向山東省環保廳申請試運行。2009年10月13日,山東省環保廳同意客運專線投入試運行。
2009年9月23日和29日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公司針對環保部的通知進行了陳述、申辯:一是認為該工程執行了“三同時”制度,並針對不同區域採取了不同的噪聲治理措施,對工程徵地界內的房屋實施拆遷,對徵地界以外的聲環境敏感建築物採取了工程措施;
二是認為該鐵路專線主體工程還未完成,列車限速未達到設計標準,雖然工程於2008年12月21日全線貫通,但並不能認為已經正式投入使用。
三是認為該工程是連接京滬鐵路的繁忙幹線,一旦停止使用、中斷運輸,將給國家社會、經濟、國防造成重大損失,旅客出行受阻,影響社會穩定。
本報記者了解到,根據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公司的申辯內容,環保部將膠濟鐵路客運專線試運行開始時間確定為2009年10月13日。但一年以後該工程依然未申請環保驗收。
環保部在2010年11月發送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稱:“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環保總局令第13號)規定,建設項目試生産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因此,可以認定該工程正式投入運行。”
該通知書同時認為:“鋻於你公司改建鐵路膠濟線增建四線工程涉及公共利益,故將‘責令停止使用’緩期至2011年3月31日執行。”
但直到2011年4月,情況依舊。環保部遂於4月25日再次發送《督促履行通知書》:“經綜合考慮法律的嚴肅性和該工程對鐵路運輸的重要性,我部督促你公司於2011年5月31日前履行我部《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環法〔2010〕82號),停止使用改建鐵路膠濟線增建四線工程。”並稱如果逾期不履行,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5月12日,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公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訴記者:“濟青間的動車不會停。”並稱公司已經獲知環保部下達的通知書,也知道給出的5月底的最後期限,“目前正在積極進行相關環評的上報”。
該人士還解釋説,整個工程實際上還沒有完工,還處於收尾階段,環保驗收應該由膠濟客運專線工程指揮部負責,至於具體進展到哪一步並不清楚。
本報記者數次&&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工程指揮部,但電話始終處於無人接聽狀態。環保部華東環境督查中心環境督查一處工作人員則以案件尚未完結為由拒絕了記者的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