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可退還契稅
2011-05-13 作者:王濤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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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明確,對已繳納契稅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納契稅;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後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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