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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公共建築節能工作的通知》,首度明確,“十二五”期間,爭取實現公共建築單位面積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築能耗降低15%。 通知首次提出,將在全國推廣高能耗建築的能效公示。通知稱,將單位面積能耗高於平均水平和年總能耗高於1000噸標煤的建築確定為重點用能建築,並對50%以上的重點用能建築進行能源審計。應對單位面積能耗排名在前50%的高能耗建築,以及具有標杆作用的低能耗建築進行能效公示。 通知透露,將啟動一批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重點城市。到2015年,重點城市公共建築單位面積能耗下降20%以上,其中大型公共建築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30%以上;改造重點城市在批准後兩年內應完成改造建築面積不少於400萬平方米。對改造重點城市,中央財政將給予財政資金補助,補助標準原則上為20元/平方米,並綜合考慮節能改造工作量、改造內容及節能效果等因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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