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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剛剛完成IPO的桐昆股份被投行人士曝招股説明書存在“重大遺漏”。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桐昆股份與深圳中小板上市公司榮盛石化之間存在關聯關係,屬於關聯法人,但無論是桐昆股份的招股書還是榮盛石化的2010年年報,都沒有披露兩者間的關聯交易。一旦被發現有刻意隱瞞的證據,桐昆股份將有重蹈勝景山河覆轍的危險。 桐昆股份招股書顯示,該公司有一名獨立董事叫鄭植藝,此人同時是桐昆股份第一大供貨商榮盛集團的子公司榮盛石化的董事。根據榮盛石化的年報,榮盛集團主要是通過榮盛石化向桐昆股份進行銷售的。2010年,榮盛集團共向桐昆股份供貨12.76億元,其中榮盛石化佔了11.59億元。 根據上證所2008年9月第六次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章的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屬於關聯自然人,由關聯自然人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企業,屬於關聯法人,因此桐昆股份與榮盛石化之間的交易,應該作為關聯交易披露。另根據上證所的文件,鄭植藝也不具備作為桐昆股份獨立董事的資格。 招股書未揭示關聯交易會有什麼後果呢?上述投行人士&&,勝景山河便是前車之鑒。他透露説,勝景山河上市被否的理由並非如外界傳説的那樣是銷售數據造假,而是因為隱瞞了銷售商明明德商貿公司與其之間的關聯關係,其銷售數據被認為是符合會計準則的。不過,該人士認為桐昆股份的問題沒有勝景山河那麼嚴重,但無論怎説都應該屬於“重大遺漏”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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