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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關查獲的侵權案件中,有很多出口侵權貨物是國內公司根據外國客戶的訂單生産的。企業在接受訂單時未能全面了解有關産品的知識産權狀況導致侵權,而侵權産品一旦被查處,國內的加工企業將承擔制假和違約的不利後果。”汕頭海關關長孟揚日前&&,定牌加工企業要謹慎審核合同産品的知識産權狀況,謹防盲目接單導致發生侵權。 據《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目前定牌加工企業在簽訂合同開展定牌加工業務時存在對知識産權責任承擔大多約定不明的情況,相當部分企業不了解商標轉讓、許可使用與定牌加工中商標使用的區別,僅憑定單或傳真件就開始為委託方加工産品,不簽訂書面加工合同,即使簽訂合同也僅注重加工商品的數量、款式、質量、價格、交貨日期、結款方式,未明確雙方商標使用責任,導致了商標侵權隱患的存在。甚至有的企業出於害怕失去定單而下意識不去對侵權風險進行約定。國內企業賺取的只是微薄的加工費用,而侵權産品一旦被查處,國內的加工企業將承擔制假和違約的不利後果。 據介紹,汕頭海關目前查獲的侵權案件就有類似情況,汕頭一家企業按照外國客戶的要求貼牌生産了侵犯某國際品牌商標權的服裝,在出口時被海關查獲,企業不但被沒收貨物和處以罰款,最終還受到了權利人的索賠,損失很大。 孟揚説,知識産權海關保護分為主動保護和被動保護兩種執法模式,知識産權海關保護備案是海關採取主動保護措施的前提條件。海關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包括某些國際品牌在內的知識産權沒有在海關備案,這樣海關無法對某些疑似侵權産品進行認定,也無法啟動知識産權海關主動保護。國內許多企業對知識産權海關保護概念模糊,更沒有想到要去海關進行知識産權備案,這不僅不利於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也容易讓侵權商品搶佔國際市場。 孟揚&&,當前知識産權海關保護面臨的一大難題就是如何做好貿易安全和貿易便利之間的有效平衡,在執法中,海關發現部分國際知名品牌的權利人授權生産的情況非常普遍,卻沒有及時將知識産權的授權使用情況向海關備案,導致海關無法確定進出口貨物知識産權授權狀況而中止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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