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無居民海島最高使用期限50年
2011-04-21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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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局20日&&了《無居民海島使用申請審批試行辦法》,規定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具體方案中含有建築工程的用島,最高使用期限為50年;其它類型的用島可根據使用實際需要的期限確定,但最高使用期限不得超過30年。無居民海島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應當到原審核機關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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