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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無法從根源上解決建築材料隱患,我們悲觀地判斷像上海膠州路火災這樣的重大悲劇還會反復發生。”公安部消防局近日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這樣&&。而就在此後不久的4月19日,上海電信大樓再次發生火災,根據公安部消防局介紹,起因仍是建築保溫材料起火所致。 記者隨後走訪公安部消防局,據相關人士介紹,易燃、煙毒性大、不易撲救已是目前市場主流建築保溫材料的“死穴”,公安部為此於3月中旬下發《關於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築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下稱65號文)。與之前的相關規定比較,65號文明確了兩點:第一,將民用建築外保溫材料納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範圍;第二,規定民用建築外保溫材料採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對此,有業內人士稱,如果65號文的防火標準被強行推廣,將成為有史以來最為嚴厲的建築保溫材料標準。 “從調查認定的事故原因來看,使用不符合防火標準要求的外墻保溫材料是火災損失擴大的重要原因之一。”近日,國家安監總局黨組成員兼總工程師黃毅在《經濟參考報》記者問及上海膠州路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時回答。 有關部門推行更高級別的建築保溫材料安全標準,已是大勢所趨。但業內對65號文的質疑隨之而來。近日住建部聯合公安部消防局在上海召開一個外墻保溫材料的業內座談會,《經濟參考報》記者深入會場採訪,發現大部分企業認為65號文的規定過於嚴苛,稱保溫材料市場的産能準備嚴重不足,有不少企業甚至建議公安部重新放寬標準。 聚氨酯製品專業委員會高級顧問楊宗焜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目前市場上的絕大多數有機保溫材料都達不到A級防火標準,在短時間內,生産廠商也不可能生産出達到A級防火標準的有機保溫材料。這樣,在一段時間內,市場就會出現真空。 一家生産EPS防火材料的公司負責人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65號文對行業的影響很大。“目前市場上生産EPS類材料的廠商很多,産品庫存也不少。如果禁止使用EPS類材料,那麼相當多的生産廠商經營都會受到影響,甚至被清理出市場。那短期內的建築市場怎麼辦?我們的保障房建設還要不要進行了?”他告訴記者,有相當多的建築工地因為沒有合標的保溫材料已陷入停頓局面。 中國塑協EPS專業委員會會長侯樹亭的會議發言認為65號文不可取:“第一,從滿足防火和節能的雙重標準看,市場上還沒有能夠真正替代現有材料的産品;第二,對於那些宣稱在實驗室做出A級防火標準的有機材料,公安部有沒有去調研過它們在實際生産環境下能達到的防火標準?” 侯樹亭提醒説,三場大火(央視大火、上海膠州路大火、瀋陽大火)現場所用的材料都在規定的防火標準以下,“讓不少處於規定標準以下的材料混進了建築市場,事實上是有關方面監管不力,而不是我們現行的標準太低。我們要做的是首先把這部分劣質材料先淘汰,而不是設立一個大家都達不到的標準讓行業停滯。” 住建部總經濟師李秉仁在座談會上一再強調節能減排的意義。他向《經濟參考報》記者&&:“火災的原因很複雜,尚不能簡單判斷。如果市場上有企業宣稱其産品符合A級標準,那請他們到有關的專業部門去檢測。” 李秉仁説:“外墻保溫材料市場不能因噎廢食,重走十年前不節能的老路。”這句話指的是,無機材料早在十年前因節能性較差而被淘汰出市場。 有更多的與會業內人士向記者&&,鋻於行業的強烈抵制,65號文在市場上缺乏可行性,而巨大的建築市場又無法承受停工的風險,希望公安部消防局能夠放寬標準。 對此,記者採訪的公安部消防局人士態度比較堅決,“這個行業背後的利益牽涉太大,放寬標準無異於松開一道口子,難燃、可燃、易燃的界定比較模糊,很容易執行起來大打折扣。”一位消防局高層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設立嚴格標準可以讓這個行業停下來好好想一想今後該怎麼發展,這個政策性文件也能促進該行業的科學升級。” 一位參與了這三場大火指揮營救的消防局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附着易燃外墻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築一旦着火幾乎不可救,這是個世界性難題,“由保溫材料引發的火災蔓延極快,瀋陽的大火從10層燒到37層不到5分鐘;上海膠州路大火的聚氨酯材料燒起來黑煙瀰漫,大部分遇難群眾都是吸了兩口毒煙就不成了。” “如果不在材料上杜絕隱患,一定會再出現上海膠州路大火這樣的悲劇。”這位有着30年滅火經驗的消防局人士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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