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個稅改革是下一步稅制改革重頭戲
全國人大常委會20日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將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即免徵額)由現在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每月3000元,同時擬將現行工資薪金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改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範圍。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此次個稅調整可降低中低收入群體稅負,增加其可支配收入,促進收入分配合理化。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是下一步稅制改革的重頭戲,從中長期路徑上,目標應是建立綜合所得稅制。
效果 工薪所得納稅人稅負降低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在擴大工薪所得低檔稅率適用範圍方面,第一級5%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由現行不超過500元擴大到1500元,第二級10%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額由現行的500元至2000元擴大為1500元至4500元。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作説明時指出,為貫徹中央關於加強稅收對居民收入分配調節的要求,降低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並考慮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增長的實際情況,有必要修訂個人所得稅法,進一步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
謝旭人&&,草案擬將減除費用標準由現行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每月3000元,調整後,工薪所得納稅人佔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將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著名財稅專家、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教授安體富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調高扣除額(免徵額)有利於減輕中低工薪所得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不過,他同時&&,扣除額只是一個方面,稅率結構的調整同樣起到了減輕中低工薪所得納稅人稅收負擔的作用。
有人算了這樣一筆賬:以每月收入4500元(不含三險一金)計算,依據現行稅率,需繳納個稅250元,若根據草案擬定稅率,只需繳納個稅75元,每月少繳稅額175元,減稅幅度高達70%。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就草案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披露,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結構調整後,應納稅所得額適用10%以下稅率的納稅人佔工薪所得納稅人的比重達94%,其中選用5%稅率的比重約為70%,比按現行9級稅率適用10%以下稅率的納稅人所佔比重,增加了17個百分點,進一步減輕了中低工薪所得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經測算,與2010年相比,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約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990億元。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級次級距,約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100億元,其中稅負減少的納稅人減稅約180億元。
此外,工薪所得稅率級次級距調整後,草案對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表的級距作了相應調整,將生産經營所得稅率表第一級級距,由年應納稅所得額5000元調整為15000元,其他各檔的級距也相應作了調整。調整後,生産經營所得納稅人稅負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年應納稅所得額60000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平均降幅約40%,最大降幅為57%。
至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實施的具體時間表,有專家認為,不排除初審即通過的可能,果真如此的話,這意味着上半年即有可能實施。
目的 優化收入分配格局
為大部分低中等收入納稅者減輕稅負的同時,此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還將適當增加高收入者的一些稅負。
據悉,草案還擴大了最高稅率45%的覆蓋範圍,將現行適用40%稅率的應納稅所得額,併入了45%稅率,加大了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經測算,與2010年相比,此次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級次級距,稅負增加的納稅人增稅約80億元。
“個稅一個很重要的作用就是調節收入差距。”安體富説,但對於高收入者來説,工資薪金所得佔其收入的比重有限,因此,加強高收入者個稅徵管也至關重要,這與減輕工薪所得納稅人中中低收入群體的個稅負擔相結合,才能較好地發揮個稅調節收入差距的作用。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文要求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不斷完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項目的個人所得稅徵管,繼續加強高收入行業和人群的個人所得稅徵管,包括密切關注持有公司大量股權、取得大額投資收益以及從事房地産、礦産資源投資、私募基金、信託投資等活動的高收入人群,實行重點稅源管理。
根據這份名為《關於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的通知》強調,做好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工作,對於有效地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能作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的諮詢研究部副部長王軍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個稅的調整表明一種趨向,希望我們在收入分配方面邁出一些實質性的步伐來減緩當前對於收入分配方面的問題帶來的一些抱怨,主要是從這個方面,維護社會公正的角度,也是一直呼籲很長事情的一件事。
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副主任胡遲認為,個稅調整後,有一部分原先的稅收留在了老百姓手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理解為“藏富於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後,有助於增加消費,拉動內需。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會有助於我國旨在GDP中增加消費比例,減少投資比重的經濟結構轉型。
也有專家提醒,應客觀看待此次個稅調整。根據統計數據,2010年個人所得稅實現收入4837.17億元,同比增長22.5%。個人所得稅收入佔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6.6%,較低的份額使得本應充當調節居民收入差距的主要工具的個人所得稅作用有限。
關鍵 徵收模式改革
最近一項調查顯示,70%的人覺得目前確定3000元的個稅起徵點還比較低,需要往上加。
對此,上述兩部門有關負責人&&,規定工薪所得減除費用的目的,是為了體現居民基本生活費用不納稅的原則。根據前兩次調整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的測算辦法,此次調整仍然採用“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指標進行測算。
而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10年度我國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為112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業者負擔1.93人計算,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性支出為2167元/月。2011年按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性支出平均增長10%測算,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月消費支出約為2384元。草案擬將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3000元/月,既考慮了當前居民消費性支出情況,也考慮了今後幾年居民消費性支出的增長情況。
此外,也有人呼籲建立動態化的扣除標準。胡遲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認為,以此次調節為契機,今後應當建立個稅徵收標準調整的動態機制,雖然不宜調節過於頻繁,但應該把個稅徵收標準的調節與居民的支出水平以及CPI指數相&&。“有學者提出,個稅徵收應該實現指數化,這也是值得考慮的思路。”
不過,專家普遍認為,對個稅改革的關注不能只盯着免徵額不放。“個稅更需要的是全面改革,遠非免徵額提高那麼簡單。”中國社科院財貿所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接受《經濟參考報》採訪時説,穩步推進個人所得稅制改革,目標是建立既能提供財政收入,又能對收入分配起到調節作用,促進社會公平的個人所得稅制,“這樣的個人所得稅制只能是綜合所得稅制。”
據了解,在實行分類所得稅制的條件下,將個人所得劃分為若干類別、分別就不同類別徵稅,甚至分別適用不同的稅制規定。
楊志勇認為,在綜合所得稅制改革之前,需要對分類所得稅制進行調整。重要內容包括:提高工資薪金費用減除標準,特別是建立起免徵額與消費者價格指數聯動機制的調整機制;建立養老、醫療、住房、教育等大筆支出的專項扣除制度,以更好地改善民生;工資薪金所得所適用的稅率體系還需要作進一步的調整;降低最高邊際稅率等等。
安體富此前撰文時還提出,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課徵模式,以至最終實行綜合徵收模式,關鍵在於對納稅人,尤其是對高收入人群收入情況的掌握,這有賴於稅收徵管的現代化。比如在重點稅源監控方面,重要的一步是各部門之間實現信息聯網。
“中國下一步稅制改革的重頭戲是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楊志勇説,未來中國的個稅在財政收入中的定位還會進一步提高,在宏觀調控體系中的重要性還會得到更多的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