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准“5•19”為“中國旅游日”
2011-04-12   作者:記者 韋夏怡  來源:經濟參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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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國家旅游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宣布,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中國旅游日”的批復》(國函[2011]42號),自2011年起,每年5月19日為“中國旅游日”。
    “設立‘中國旅游日’,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的具體要求,標誌着我國旅游業正邁入一個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旅游需求的新時代。”國家旅游局副局長祝善忠&&。
    隨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升,中國已進入大眾化旅游時代。祝善忠&&,設立“中國旅游日” 一是有利於提高公民的旅游意識,更好地發揮旅游“寓教於游”的功能,促進公民文明素質的提高;二是有利於通過旅游渠道,促進我國優秀文化的傳承和發展;三是有利於社會各方面更加關注和重視旅游業發展,不斷優化旅游發展環境,積極促進旅游消費,推動旅游業發展成為戰略性支柱産業,並帶動第三産業發展,為國家經濟戰略性調整和轉變發展方式服務。
    祝善忠介紹説,設立“中國旅游日”工作從2009年12月4日正式啟動以來,經歷了徵集方案、組織論證和提請審議3個階段。其間國家旅游局共收到2010年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提案11份;各級黨政機關和個人來函150份;通過新浪網公開徵集的有效選票91.8萬張。國家旅游局多次召開專家諮詢會,聽取了文化、體育、民俗、旅游、休閒等方面專家的意見。聽取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教育部、文化部、體育總局等5部門及全國總工會的意見。國務院法制辦收到相關材料後,又徵求了17個部委和6個地方政府的意見,2011年4月10日,國務院以國函〔2011〕42號文正式批復,同意自2011年起,每年的5月19日(《徐霞客游記》開篇日)為“中國旅游日”。
    據悉,今年首個“中國旅游日”活動正在籌備中,下一步國家旅游局和全國旅游行業將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要求認真做好後續系列工作。廣泛徵集“中國旅游日”標誌、口號,啟動面向公眾的宣傳;部署開展首個“中國旅游日”活動,研究制定促進“中國旅游日”活動常規化發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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