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1991年12月通過《自然人房産稅法》,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對自然人按照差別稅率徵收房産稅。長期以來,俄存在房産估價過低導致應繳稅額太少等問題,俄政府正計劃對房産稅計稅方式進行改革。
實行差別稅率地方徵稅有一定的自主權
俄房産稅實行差別稅率,房産評估價格越貴,稅率也就越高。如果一名自然人擁有多套房産,則以所有房産評估價格之和作為稅基來計算房産稅。換言之,擁有多套房産的納稅人將按較高的稅率納稅。
俄羅斯房産稅稅率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確定,國家規定稅率範圍,地方政府則在國家規定的稅率範圍內自行制定本地區的房産稅稅率。國家規定的稅率範圍如下:
清查價為30萬盧布以下(1美元約合30盧布),稅率不超過0.1%;清查價為30萬至50萬盧布,稅率為0.1%至0.3%;清查價為50萬盧布以上,稅率為0.3%至2.0%。
俄羅斯特殊群體享受房産稅減免優惠,如前蘇聯和俄羅斯英雄、衛國戰爭老戰士、一級二級傷殘人士、現役及退役軍人、烈屬、退休人員,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俄國也存在炒房一族,但俄政府徵收房産稅的主要目的並非打擊炒房或扼制房價,而只是將其當作一個普通稅種和地方財政的收入來源之一。
房産稅改革勢在必行
俄羅斯《自然人房産稅法》通過後的近20年來,俄經濟形勢發生巨大變化,特別是房地産市場迅猛發展,住房價格節節攀升,房産擁有者大量增加。現行房産稅徵收方式弊端日益顯露,已遠不能適應新的形勢,房産稅改革勢在必行。
現行房産稅的主要弊端源於稅基問題。如前文所述,目前的稅基為各地技術資料登記局給出的房産清查估價,這一估價與當前的市場價嚴重脫鉤。以莫斯科為例,房齡在5年以下的商品房,技術資料登記局給出的估價僅相當於市場價的30%至50%。而房齡為三四十年的老房子的估價與市場價的差距甚至高達上千倍。這導致現行房産稅的稅額微不足道。
為增加稅收,充實財政,俄羅斯把房産稅改革的重點放在如何按市場價格計徵房産稅方面。其實,俄政府早在2002年就開始醞釀房産稅改革,但由於改革牽涉面廣,技術難度較大,加之2008年爆發全球金融危機,改革方案至今尚未定型,目前只是在克麥羅沃州、特維爾州、卡盧加州和韃靼斯坦等4個地區進行試點。有報道稱,俄經濟發展部計劃於2011年底根據上述四地的試點情況評估在全國推行房産稅改革的可能性,而後再進行相關的立法工作,全面落實房産稅改革至少要到2012年以後。
俄有關業內人士指出,雖然新房産稅的具體徵稅標準尚未確定,但由於新房産稅按市價計徵,其稅額可能遠遠高於現行房産稅,因此許多人可能無法承受。對此,俄羅斯城市經濟研究所所長娜傑日達 科薩列娃認為,為避免市場動蕩,應該對超過人均住房標準的房産面積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