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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投資一款低風險、只需跑贏CPI的産品,結果在該産品上不賺反虧了近50%,上海投資者王女士在論壇發帖稱該理財産品帶她步入了黑色通道。 劉女士説,2007年7月,她在某外資銀行買了一款QDII産品。據她描述,她當時向客戶經理&&希望購買一款“低風險、保本”的産品,客戶經理隨即向其推薦了該産品,並&&該産品“風險不大、能保本,最多盈利達不到最好的狀況”。但就是這款讓劉女士一直誤認為是“保本”産品的非保本産品,讓其損失慘重。在三年的投資周期中,國際市場受金融危機衝擊跌入谷底,該産品也由10萬元人民幣縮水至了不到5萬元人民幣。劉女士後將該銀行訴至地方銀監局。 近年來,銀行理財領域已經成為消費者投訴的一個重要領域。中國消費者協會的統計表明,2010年全年,共收到“銀行、保險”類投訴3775件,其中包括營銷合同類投訴1196件,質量類投訴700件。“針對合同條款的投訴還是比較多的。”中消協相關負責人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 “對於大多數非專業的投資者來説,説明書越來越難懂,裏面充斥着大量的專業術語,根本就是霧裏看花,只好向理財顧問諮詢,但他們往往避實就虛,只談收益,淡化風險。許多投資者就這樣糊裏糊塗地簽下了一份充滿陷阱的合同。”有網友説。 國家理財規劃師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劉彥斌指出,投資者在處理類似投資的時候,應做到“不熟不做,不懂不買”,量力而為。銀行也應充分告知投資者可能出現的虧損以及高風險。他希望投資者投資的時候一定要認清自己需要什麼,不要被短期利益蒙蔽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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