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礦業贖罪之路還長:再曝上億元索賠案
2011-03-03   作者:周治宏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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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金礦業稱,希望能明確責任並承擔他們應當承擔的部分。
  “一週”乃周治宏,《北京晨報》財經記者,興趣廣泛,樂於思考,熱衷於透過現象看本質。“一週調查”,説故事,講道理,探秘隱形行業,步入事件深處。
  “去年9月21日高旗嶺尾礦庫發生尾礦潰壩,受災的852名村民起訴包括紫金礦業及兩家子公司在內的7名被告索賠逾1.7億元。”紫金礦業2月15日的一紙公告顯示,1月30日福建省龍岩市新羅區人民法院開出的3000萬元罰金只是該公司“贖罪”的起點。原本松了口氣的資本市場突然發現,紫金礦業去年遭遇的連環災難遠未到結束的時候。
  “今天上午的最新消息是,我們之前一再提出異議的石花地電站水庫也已納入被告範圍。”紫金礦業相關負責人昨日接受採訪時&&,目前正在積極應訴。至於公告強調的“子公司犯錯,母公司被要求擔責”和“9?21”潰壩事件責任分割等問題,該人士&&,“我們現在説什麼都是錯。”

  新訴訟令股民意外

  2010年7月3日,紫金礦業的紫金山銅礦濕法廠發生銅酸水滲漏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嚴重污染。
  9月21日,紫金礦業旗下的全資子公司信宜紫金所屬的高旗嶺尾礦庫發生尾礦壩潰壩。潰壩後,下游村民房屋、傢具、電器和生活用品等財産被損毀,22人身亡。
  “這完全是兩件事情,但是很多人沒分清楚就發出一片質疑之聲。”紫金礦業的一位內部人士承認,由於7月事故處理不當和危機公關失敗,他們後來處理各種事情時完全陷入了被動,幾乎是説什麼都被指責成“狡辯”。
  記者發現,即使在網絡論壇和網上股吧中,無論是看好還是看空紫金礦業的股民,很多人都沒有搞清楚這個問題。今年1月30日,紫金礦業發布公告稱,福建相關方面判決紫金礦業因紫金山銅礦污水滲漏污染汀江賠償3000萬元。很多股民誤以為紫金礦業已經從事故中脫身,該公司的股價也從6.7元左右的低點一路攀升至7.5元左右。2月15日“遭遇索賠1.7億元”的公告出來之後,眾多股民感到疑慮:為什麼還要賠?

  責任分擔存異議

  “福建這邊的‘7?3’事件基本處理完了,前後賠償了有6000多萬元吧,還有一部分對老百姓的補償。我們成立了一家公益性質的旅游公司解決受災百姓的損失,這個我們都沒有對外説過。”紫金礦業董秘鄭於強昨日在接受採訪時如是説。
  此外,根據紫金礦業去年12月31日發布的公告,除了1.7億元的索賠之外,因為潰壩事件身亡的22名村民的家屬還集體起訴,要求紫金礦業、信宜紫金和寶源礦業就人身損害賠償1167.83萬元。
  “索賠的數額加起來快到兩億元了。問題在於,當時潰壩的除了高旗嶺尾礦庫,還有石花地電站水庫。”紫金礦業一位內部人士&&,遇難的22個人“到底有幾個是因為信宜紫金潰壩而遇難的?不能全算到我們頭上吧?”
  “事故剛發生時,我們就緊急捐贈了100萬元。去年底之前,集團又捐贈了5000萬元。”鄭於強昨日在接受採訪時強調説,上市公司並非不想承擔責任,而是要對股東負責,所以希望能明確責任並承擔他們應當承擔的部分。

  質疑當被告的合理性

  根據“9?21”廣東信宜潰壩事件調查小組的認定結果,紫金礦業旗下公司信宜紫金對該事件發生負主要責任,但紫金礦業並不認可村民對信宜紫金母公司的索賠要求。紫金礦業稱,雖然該公司是信宜紫金的股東,但這不能成為該公司承擔責任的理由。
  “為什麼我們也成了被告?潰壩造成的損失以及責任我們肯定是要承擔的,但我們希望能有個公平的處理方案。”紫金礦業董秘鄭於強&&,他們的異議主要有兩點:其一是紫金礦業是否應該成為被訴方;其二是事故責任應當如何分割。
  在一系列公告中,紫金礦業不斷地強調這兩點。“根據《公司法》,作為信宜紫金的股東,紫金礦業在這起事件中不應成為起訴對象。”鄭於強認為,受災村民起訴的信宜紫金和寶源礦業等成為事故責任單位是理所當然的,但信宜紫金的母公司成為起訴對象並不合理。
  昨天的最新消息顯示,石花地電站水庫也被追加為被告。“現在就是我們集團層面在為整個事情善後,信宜紫金早就沒有能力處理任何事情了。”前述內部人士認為,作為信宜紫金的股東,紫金礦業只應承擔出資份額的有限責任。

  賣礦償債難推進

  據介紹,信宜紫金髮生尾礦壩潰壩事故時尚在試産期間,並無任何收益,因此事故發生後,紫金礦業曾宣布“賣礦償債”。紫金礦業當時稱,信宜紫金缺乏現金和可直接變現的資産,並且有2億多元的債務,因此紫金礦業決定整體出售銀岩錫礦資産(含採礦權)。
  “兩億元的股本加上欠下的兩億多元的債務,紫金礦業在信宜紫金的投入已接近5億元。我們的態度很明朗,信宜紫金的所有資産優先用於災民理賠。”鄭於強&&,信宜資金所擁有的錫礦儲量約有10萬噸,屬於優質礦山。
  “公司原本希望能有個資質優良的公司來接手。”不過,出售計劃並不順利,原因是法院早已宣布對信宜紫金採取資産保全措施。對於包括銀岩錫礦在內的所有資産,紫金礦業不再有處置權。
  最終結果如何有待法院判決。目前唯一可知的是,紫金礦業的“贖罪之路”遠未到結束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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