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開始對非住宅存量房交易徵收個人所得稅
2011-03-02 作者:沈翀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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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存量房轉讓有關稅收徵管問題的通知》,從3月1日起武漢將開始對個人轉讓非住宅財産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
根據該通知,對個人轉讓非住宅能夠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有關憑證,能夠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採取查賬徵收,依應納稅所得額的20%計徵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未能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有關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統一按計稅價格的3%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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