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修改徵求意見私募納入監管
2011-02-21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字號
大
中
小
】
媒體今日消息,《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目前已下發監管部門、基金公司等方面,向業內廣泛徵求意見。據悉,修訂草案將監管範圍拓寬至私募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風險投資基金(VC)等機構。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使用。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