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12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了關於建立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具體承擔並購安全審查工作,並明確了並購安全審查的範圍、內容、工作機制和程序。
通知指出,並購安全審查的範圍為: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軍工及軍工配套企業,重點、敏感軍事設施周邊企業,以及關係國防安全的其他單位;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關係國家安全的重要農産品、重要能源和資源、重要基礎設施、重要運輸服務、關鍵技術、重大裝備製造等企業,且實際控制權可能被外國投資者取得。
通知明確了並購安全審查內容為並購交易對國防安全,包括對國防需要的國內産品生産能力、國內服務提供能力和有關設備設施的影響,對國家經濟穩定運行的影響,對社會基本生活秩序的影響以及對涉及國家安全關鍵技術研發能力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