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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中國證監會11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期貨公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試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期貨投資諮詢業務推出後,證監會將進一步深入研究期貨公司特定客戶資産管理(CTA)和期貨公司外盤經紀等期貨創新業務。 期貨諮詢是指基於客戶委託,期貨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風險管理顧問、期貨研究分析、期貨交易諮詢等營利性業務。《試行辦法》在資本實力、合規等方面對期貨公司申請期貨投資諮詢業務做出詳細規定:一是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凈資本不低於8000萬元,二是公司最近6個月凈資本等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監管要求,三是至少1名具有3年以上期貨從業經歷和取得期貨投資諮詢業務從業資格的高管人員,至少5名具有2年以上期貨從業經歷和取得期貨投資諮詢業務從業資格的從業人員,四是公司最近3年持續合規經營,五是具有完備的業務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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