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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法制辦9日將財政部、海關總署報請國務院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徵求社會意見。根據徵求意見稿的規定,十種船舶將免徵噸稅。 根據徵求意見稿的規定,十種船舶將免徵噸稅:噸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船舶;自境外購買或者以融資租賃方式等初次進口到港的空載船舶;噸稅執照期滿後24小時內不上下客貨的船舶;非機動船舶(不包括非機動駁船);捕撈、養殖漁船;避難、防疫隔離、修理、終止運營或者拆解,並不上下客貨的船舶;軍隊、武警專用或者徵用的船舶;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專用或者徵用的船舶;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的外交人員、領事官員專用的船舶;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船舶。此外,拖船、非機動駁船將減半徵收噸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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