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城市2月中旬前須&&限購細則
2011-01-28 作者: 來源:經濟參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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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在合理引導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尚未採取住房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住房限購實施細則。其他城市也要根據本地房地産市場出現的新情況,適時&&住房限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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