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擴大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衍生品業務範圍
2011-01-28 作者:實習記者 李唐寧/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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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27日正式發布修訂後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衍生産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擴大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衍生産品業務的範圍,鼓勵更多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利用衍生産品工具對衝自身資産負債風險;並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交易範疇內的衍生産品業務規模進行上限管理。
《辦法》明確,監管部門可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能力的不同對其具體業務模式、産品種類等資格實施差別化管理。同時,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衍生産品業務的市場風險資本約束,並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交易範疇內的衍生産品業務規模進行上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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