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文明確水利建設基金來源
2011-01-26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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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日前&&《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規定中央水利建設基金的來源包括:定額車輛購置稅;鐵路建設基金、港口建設費收入中提取3%以及其他資金。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來源包括:從地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中提取3%;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徵收的水利建設基金;按規定從中央對地方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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