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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草案)》。 在徵收程序上,條例草案規定,徵收補償方案要徵求公眾意見,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還要組織聽證會並修改方案。 同時,條例草案要求,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此外,條例草案還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2010年,該條例草案先後兩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分別收到意見和建議65601條和37898條。國務院常務會議今日指出,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條例草案已經比較成熟。會議決定,該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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