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010年12月31日公布了2011年繼續實施和停止執行的部分財稅優惠政策,明確對部分小型微利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推廣節能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政策等將繼續實行。與此同時,汽車下鄉和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於2010年12月31日執行完畢。
財政部明確,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是2011年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繼續對部分小型微利企業實施所得稅優惠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落實好各項稅費減免政策,促進産業結構升級和服務業發展。實施有利於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和增加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繼續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
另外,為加快汽車産業結構調整升級,促進節能減排和資源循環利用,2011年繼續採取財政補貼政策,支持全面推廣節能汽車和加大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力度,繼續實施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