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規治理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2010-12-28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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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27日發布《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認定規則(徵求意見稿)》,將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分為未按規定披露信息、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四類;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採取過錯推定的原則認定行政違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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