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日前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産轉讓業務的通知》,明確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信貸資産轉讓時,應遵守真實性原則、整體性原則和潔凈轉讓原則。
具體來説,就是要求資産真實轉移,轉讓的信貸資産應包括全部未償還本金及應收利息,要求實現資産的真實、完全轉讓,風險的真實、完全轉移。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在開展正常類信貸資産的轉讓前,信貸資産的轉入方要做好對擬轉入信貸資産的盡職調查和轉讓前的內部授信審批,復評貸款風險度,審慎開展此項業務。
《通知》同時要求,銀行開展信貸資産轉讓業務,不論是轉入還是轉出,應按監管部門要求及時完成相應信息的報送,並在每個季度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向監管機構報送信貸資産轉讓業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