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機構個人購房受限
2010-11-12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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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與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的通知》規定,境外個人只能在境內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住房,而境外機構只能在註冊城市購買辦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該文件主要為針對目前大量熱錢流入內地樓市,擾亂了現有購房秩序的現象而&&,從源頭卡住熱錢進入內地的利益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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