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遇襲案終審維持原判 雙方均&&不滿
2010-11-04   作者:記者 楊昌平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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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方舟子遇襲案在北京市一中院終審宣判。該院終審維持了一審法院對肖傳國等5名被告人的判決結果。一審法院在10月10日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肖傳國和戴建湘拘役5個半月,判處許立春拘役4個月,龍光興拘役3個月,康擁軍拘役1個半月。
  未到9時,一中院西門外就聚集了聞訊前來的近20名記者,但均未能進入法院採訪,今天的宣判也不對媒體公開。從武漢來京的幾名挺肖派甚至印刷了厚達415頁的“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並分送給在場記者。

  高子程:5個半月的刑期無法可依

  上午10時,肖傳國的辯護律師高子程走出法院。高子程説:“和預料一樣,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此案案外因素太多,純粹從法律角度講,肖傳國就是要故意傷害方舟子,但其傷害行為沒有構成犯罪,只能治安處罰。現在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定罪,就偏離了法律的軌道。如果認為雇兇打人的行為儘管未達到嚴重後果,也要追究刑事責任,可以通過修改現行法律來予以規範,但不能在修改法律之前隨意找個別的罪名來定罪。”高子程還&&,一審開庭時,肖傳國不認罪,他也作了無罪辯護,一審法院就不能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因此一審審判程序不合法,他在上訴中也對審判程序提出質疑,但二審仍維持了一審判決。
  高子程説,二審宣判時,肖傳國自始至終未發表意見,根據事先雙方的約定,二審維持原判後,他會向上一級法院提起申訴。高子程認為,5個半月的刑期不長,但每一天都是無法可依的。

  方舟子:終審判決量刑出奇的輕

  方舟子並未前來旁聽宣判,方玄昌和他們的律師彭劍則早早到來。方玄昌&&,司法機關對他提出的傷勢重新鑒定申請也未理睬,對一審的審判程序違法問題也未提及,他們要提起申訴。
  此前,方舟子於11月2日首先在其博客中披露了今天將二審宣判的消息。他&&:“已知這將是終審判決,不會發回重審,而是維持原判或直接改判(不加刑)。程序違法,定性不當,量刑出奇的輕,輿論洶洶,都沒關係,要怎麼判就怎麼判,以此提醒大家,中國法治的路還長着。”此外,方舟子還在其博客中以“荊軻尋釁滋事案始末”為例,來表達對於肖傳國等人未被控以故意殺人罪(未遂)的不滿。在他看來,古代的荊軻刺殺秦王未果,那荊軻豈不是也只犯了尋釁滋事罪,判上幾個月的拘役了事?
  據了解,除去監視居住的時間,肖傳國被羈押的時間約在1個月左右,因此,他還須服刑4個半月,就能出獄。
  根據《刑法》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因此肖傳國在看守所服刑期間,也可以得到每月一兩天的探親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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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歲的肖傳國係華中科技大學教授,同時任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泌尿外科主任。他和方舟子的恩怨已經可以追溯到10年之前。2001年時,肖傳國寫了一篇《對方舟子“學術打假”的反思及批評》,批評方舟子。2005年,方舟子發文質疑肖傳國的“肖氏反射弧”,並導致肖傳國在院士評選中落選。此後5年間,肖傳國曾以侵犯名譽權為由,5次起訴方舟子。直到今年8月29日,肖傳國雇人襲擊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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