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發布融資性擔保公司高管任職辦法
2010-10-27   作者:新華社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體:

    中國銀監會26日對外公布《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對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進行管理。
  上個月27日發布並實施的本辦法規定了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本任職條件,並規定獨立董事擬任人應當是法律、經濟、金融、財會或擔保方面的專業人士,同時不得與擬任職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存在利益衝突;高級管理人員應從事擔保或金融工作三年以上,或從事相關行業工作五年以上。
  對於任職程序,辦法明確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申請核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需報送的材料及相關程序,同時規定監管部門可以約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擬任人進行任職前談話或考試,對擬任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使用。
 
相關新聞:
銀監會醞釀銀行衍生品“新規” 2010-10-22
銀監會主席稱要高度重視清償性風險 2010-10-20
住建部銀監會查二套房貸 2010-09-28
銀監會力爭年末推出四項監管新工具 2010-09-21
銀監會暫無樓市調控新政 恐引新一輪搶房潮 2010-09-19
 
頻道精選:
[財智]天價奇石開價過億元 誰是價格推手?[財智]存款返現赤裸裸 銀行攬存大戰白熱化
[思想]劉濤:中國貨幣政策調整正當其時[思想]韓志國:關於徵收房産稅的政策建議
[讀書]《五常學經濟》[讀書]投資盡可逆向思維 做人恪守道德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