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券商薦股後不得做反向操作
2010-10-20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證監會19日發布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新規,明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明確,證券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的,在推薦該公司股票時,需披露持股信息,薦股時不能做反向操作。並要賦予客戶“簽約後悔權”,客戶可在簽約後五個工作日內解除協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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