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歐盟挑起的對中國數據卡“兩反一保”(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三案齊發”調查,開創了歐盟對同一産品幾乎同時發起三項調查的先例,也使得中國遭遇了迄今為止金額最大的貿易摩擦案。華為、中興、龍旗三大業內企業20日均明確表態,否認歐盟委員會指控,將採取一切措施反駁。同時,業內人士也紛紛指出對歐盟委員會違規做法的多點質疑,尤其是OPTION公司的申訴資格和其與美資企業之間微妙的默契。
捷普與OPTION或已達成默契
《經濟參考報》記者20日獲悉,掀起中歐之間數據卡“三案”軒然大波的“禍首”——比利時OPTION公司實際上只是一家影子生産商。OPTION的數據卡産品已經全部外包給中國無錫捷普電子公司。當中國的商會、企業積極準備抗辯應訴之時,無錫捷普,這家美資企業在中國的分公司,則一直保持着沉默。
在《經濟參考報》記者拿到的一份OPTION企業2008年合併報表上,明確申明“在這一年裏,OPTION外包給中國的業務比例從80%上升到100%”。
另據了解,捷普集團(Jabil Group)是一家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總部設於美國佛羅裏達州的美資企業,為全球三大電子合約製造服務商,財富500強之一。捷普集團目前在全球範圍內擁有超過40家工廠,其位於中國無錫的工廠於2005年投産,之後捷普承接OPTION外包的業務就從意大利轉移到了無錫。
《經濟參考報》記者20日從中國機電産品進出口商會獲悉,歐盟委員會的“兩反一保”調查是針對所有從中國市場上出口數據卡的企業的,中國首當其衝的大企業就是華為、中興、上海龍旗控股三家,其餘幾家都是出口份額比較少的企業。這些企業目前都已經應訴,而無錫捷普電子公司則一直沒有應訴。這不禁讓人猜想,捷普與OPTION之間,是否早已達成某種默契?
此外,《經濟參考報》記者還注意到,今年7月6日,諾基亞把數據卡(無線調製解調器)業務打包出售給日本瑞薩電子公司(Renesas Electronics),這是一家在全球排名第三的半導體公司。而就在這筆2億美元的並購案發生前一週的6月30日,歐盟對中國數據卡發起反傾銷和保障措施調查,微妙的時間巧合不免惹人猜想。
OPTION不具申訴資格 歐盟委員會多處違規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主任傅東輝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歐盟所要保護的産業,就是一家比利時公司(OPTION),而該公司近年的公開年度報告明確申明,他們的數據卡産品已經全部外包給中國生産。“這就意味着,歐盟當前連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數據卡生産商都沒有,因此,根本不具備申訴的資格。”
傅東輝説,由此可以引申出,參照國的選擇不符合WTO規定。OPTION公司把自己的原告數據用作中國數據卡正常價值的參照。OPTION公司稱,美國數據卡生産都已經外包給中國生産,用來作參照價不合適。“OPTION公司自己的數據卡也已全部外包給中國生産。連生産商資格都不確定的OPTION公司,其成本和價格數據怎麼可能滿足WTO反傾銷協定對於正常價值的要求呢?怎麼可以給中國參照正常價值來確定中國産品傾銷呢?”
“對同一産品同時提起三種貿易救濟措施調查,其目的已經遠遠超過貿易救濟措施本身想達到的目的,是一種過度保護。”中國機電産品進出口商會副會長王貴清20日&&,“這是典型的後危機時代的新貿易保護主義,是對WTO貿易救濟規則的濫用。”作為中國機電企業的組織,商會擔憂歐盟委員會是否能夠對中國公正立案、公正調查、公正做出結論。
事實上,在6月發起的反傾銷和保障措施調查中,已經存在明顯的歧視性和不平等待遇。傅東輝介紹説,OPTION公司在歐盟立案調查後,遲遲交不出材料,無法按照調查通知規定的時間提交調查表。最後,一直拖延到立案後2個月整,才向歐盟委員會交出答卷。然而,歐盟委員會對於中國企業交表時間卻極為苛刻,要求中國企業必須在二周內提交市場經濟申請表,完全違反WTO關於提交問卷的最低時限要求。
據中國機電産品進出口商會介紹,歐盟委員會在對申訴資格進行審議方面存在程序上的缺失。應中方要求,9月23日,歐盟委員會將在布魯塞爾針對生産商資格和申訴資格召開聽證會。
華為中興龍旗否認指控 將全力反駁
20日,在中國機電産品進出口商會舉行的媒體見面會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法務部長助理張肖午&&,“華為公司否認對我們提出的任何傾銷和非法補貼的指控,並且我們將在歐盟的法律調查以及其他可能的法律程序中間採取一切的法律手段反駁OPTION無力的指控。”張肖午還&&,OPTION公司不具有申訴人的資格,華為質疑它提出指控背後的動機。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法務總監郭建軍&&,OPTION對中興的指控並不存在,中興公司會密切關注案件進展。OPTION本身市場份額的急劇下降的因素不是因為中國公司在歐盟銷售同類産品,而是因為它沒有預見到整個3G的發展,沒有預見到model的快速增長,還有其本身高居不下的運營成本,對市場變化反應遲鈍再加上它産量和技術無法滿足歐盟各大運營商需求等等這些因素,才導致了它的問題。
上海龍旗控股有限公司法務總監歐陽偉蓮&&,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應該從企業技術上和經營管理上找原因,而不應濫用法律的權利來達到貿易保護的目的,不然只會損害WTO消費者的權益,只會阻礙科技的發展、社會的進步。歐盟委員會不應該成為貿易保護的保護傘,要公正裁決。
“比利時OPTION公司的産量不足以滿足歐洲消費者的需求,在一些數據卡的招投標項目中,該比利時公司的産品技術也不能滿足歐洲大型通訊設備商的技術要求。如果對中國産品採取貿易保護主義,將會使歐洲消費者及大型通訊設備商的利益受到極大的損害。OPTION公司在歐盟市場的壟斷地位將會被濫用。”王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