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協議III“中國化”
2010-09-15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消息人士14日透露,按照巴塞爾協議III要求,所有國內商業銀行各層次資本充足率均作統一要求,即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總的資本充足率分別為6%、8%和10%,分別高於巴塞爾協議III的4.5%、6%和8%;再加上超額資本和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最高要求或達15%。
【字號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使用。
 
相關新聞:
巴塞爾III邁出全球監管新一步 2010-09-15
新巴塞爾協議無礙中國銀行業 2010-09-14
巴塞爾協議新規重創歐洲銀行業 2010-09-14
巴塞爾新協議迫使全球金融業“居安思危” 2010-09-13
巴塞爾協議或設更高門檻 2010-09-09
 
頻道精選:
[財智頻道]天價奇石開價過億元 誰是價格推手?[財智頻道]存款返現赤裸裸 銀行攬存大戰白熱化
[思想頻道]左曉蕾:信貸此時放鬆調控將前功盡棄[思想頻道]謝和平:發展和掌握低碳核心技術
[讀書頻道]《五常學經濟》[讀書頻道]投資盡可逆向思維 做人恪守道德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