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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7 作者:謝曉萍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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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美電器控制權爭奪戰陷入白熱化階段之際,5日晚間,黃光裕對外公布一封《我的道歉和感謝》,&&自己尊重法院判決結果,並向關心自己的人道歉。同時,黃光裕在信中還向國美管理團隊和員工&&感謝。 這是黃光裕2008年11月被捕,並於8月底被三罪並罰,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及罰沒8億元資産後,第一次以個人名義公開認罪並向社會公眾道歉。黃光裕在公開信中&&,“我個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並鄭重向政府、社會、消費者道歉。” 對此,國美相關人士則&&,如果黃光裕的道歉是認真的,對管理層和員工的感謝是真誠的,那麼為什麼還要在9.28召開特別股東大會?是否應該撤銷5項決議,好讓管理層持續專注為包括他在內的所有股東創造更多的價值? 針對國美的上述言論,黃係核心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黃光裕的這封公開信只是針對自己的案子向所有關心、愛護以及幫助過國美的人的道歉和感謝,與目前的股東大會提案沒有任何關係。 該人士&&,大股東對國美管理層以及全體國美員工持久貢獻一直是肯定和感謝的,不能把個別董事的錯誤做法和管理層、員工的貢獻&&起來。 另外,上述人士指出,股東大會提議是股東按照有關法律及公司章程行使自己的正當權利,參與公司正常事務,所謂要求撤回提議的説法是對股東法定權利的一種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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